中國大陸投資環境變遷與台商投資布局
文/林永法(三泰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
台商因應投資環境之思考模式
企業經營之三要素:土地、勞動與資本。其中土地與勞動可說是台商籌劃投資布局時之重要參數。回溯1984年(民國73年)7月30日政府公布勞動基準法,規定工時、工資等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卻導致勞動成本上漲,且因教育程度提升,願意從事基層作業勞力的就業人口變少,形成工資成本上升又找不到工人的現象。此外,台灣在1985-88年(民國74-77年)間股市活絡,台灣錢淹腳目,房地產大漲,工業廠房、土地價格飛漲,造成生產要素中的土地和勞動成本過高,加上台幣升值,逐漸失去競爭力。因此政府開始導引台商南向投資,包括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越南以及菲律賓蘇比克灣,更遠還有加勒比海專案,鼓勵企業遠赴中南美洲投資。因此台商的海外投資布局開始有全球化的趨勢。然而同時期中國大陸大力推展招商引資,因為地緣關係和同文同種,加上土地便宜、勞動力充足,因此吸引了大量台商投資。曾幾何時,當時企業在台灣所發生的困境,今日竟又在中國大陸的台商重演。1
中國大陸土地與勞動環境之變遷
(一)工業土地成本與環保問題
中國大陸工業土地成本持續墊高,從國有建設用地出讓總面積及成交金額趨勢可見一斑。2013年出讓土地面積374,804公頃,成交總額43,745億人民幣,平均每公頃成交金額為1,167萬人民幣;2014年出讓土地面積277,347公頃,成交總金額34,377億人民幣,平均每公頃成交金額1,240萬人民幣;2015年出讓土地面積221,400公頃,成交總金額29,800億人民幣,平均每公頃成交金額1,346萬人民幣。2以上海為例,2016年上海市工業地產土地出讓面積為304.46萬平方米,2017年上海市工業地產土地出讓面積為249.73萬平方米。2016年上海市工業地產土地成交金額為47.74億元,2017年上海市工業地產土地成交金額為28.81億元。2016年上海市工業地產成交地面均價為1,610元/平方米;2017年上海市工業地產成交地面均價為1,215元/平方米。
從以上趨勢發現,土地出讓面積逐年呈現下滑的趨勢,然而每公頃土地出讓價款卻持續呈現上漲,這種現象與土地供不應求問題有關。
土地利用之環保成本大增
進入21世紀開始,中國大陸國民所得提高,部分是以犧牲環保換取,由於空汙、水汙等工業化引發之問題陸續浮現,因此開始重視土地環境保護與汙染防治問題。2018年初,部分台商聚集區陸續傳出限汙令、限產令,強制要求停工,外企、台商都受衝擊,後來雖然緊急喊卡,卻已投下震撼彈,讓台商思考調整產能與投資布局,包括考慮離開,分散設廠,甚至回台投資,或轉向東協國家。由此可見,中國大陸政府訂定有關汙染防制標準的高低,往往可能影響企業包括台商的承受力以及經營決策。停產令雖然喊卡,但相關單位「關切」、「查訪」的動作頻繁,政府抽查的頻率明顯增加。由於環保法令趨嚴,舊的廠房有部分已不符合新的環保法規,為配合新的法規,就是要不斷地整改,否則就會被迫停工,因此環保問題已經構成台商思考投資布局之重要因素。
(二)勞動問題
依據《中國企業經營者問卷跟蹤調查報告》指出,2017年人工成本上升是企業發展面臨的首要困難,因此減弱了製造業優勢,以往低廉的勞動成本優勢曾是中國大陸製造在全球競爭中獲勝的關鍵因素之一,此種優勢已經逐步喪失。從年年提高的最低工資增幅觀察,2011年至2015年間,最低工資標準年平均增幅為13.1%,2015年沿海地區最低工資,相較於2011年水準,有16個地區增幅超過50%。4以2018年9月為基準,上海最低工資達到人民幣2,420元,沿海主要城市最低工資超過2,000元大關。而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實際平均薪資超過人民幣9,000元。5因此,中國大陸的勞動成本,遠超過東南亞國家,促使台商思考外移東南亞投資的可行性。此外,年輕移工偏好服務業,傳統製造業陷「缺工荒」,也是造成企業外移的原因之一。
以上是造成大陸台商外移的基本原因,而自2018年7月美中貿易戰開打以後,則對於受加徵關稅波及的台商,產生催化作用,又因為歐美客戶訂單轉移政策,偏向中國大陸以外設廠之企業優先採購,因此,台商加速展開分散風險及投資布局。其中屬於政府所推動「五加二」產業之台商,則因為政策的拉力,回台投資機率較高,而且投資標的與金額不斷升高,近二年達到新台幣一千多億規模。至於屬於傳統製造業之台商,則多選擇其他國家,其中以東南亞投資之佔比最高,尤其是越南。為聚焦起見,本文僅就越南、菲律賓、印尼等三國之土地與勞動環境做簡要比較,供台商投資布局參考。
台商投資布局應有之策略思考
大陸台商由於空汙、水汙等工業化引發之問題,以及企業經營環境變化,包括生產成本提高,勞動條件日益嚴格等,若台商非屬三高產業,如面臨整改或遷廠等問題,到底是在大陸就地轉型改善、或遷移工廠至低環保標準城市,或者遷廠回台,或遷廠東協國家,台商應該做策略性的思考。一般而言,如果台商同樣以產生水汙染或空汙的生產方式,不做汙染防制的改善,或者其改善不能符合環保標準,縱然遷廠到東協國家,都只是治標不治本,因為東協國家的環保意識也在抬頭。
以東協的台商聚集區為例,早期在2004年及2008年前往越南投資設廠之台商,其土地要求的環保標準較低,只要做到B級處理即可,現在則是可供汙染性產業設廠的區域受到規範,而且對於汙染防制也有一套標準,甚至有些地區更要求要達到A級處理標準。其他東協國家,雖可能採取低環保標準,然而又因為供應鏈不完整,以及基礎設施及經營管理等問題,也要慎重考慮。因此,台商對於中國大陸土地環境的變化,除了要投入資金及設備以達到當地政府要求之汙染標準,繼續深耕大陸外,如果因為環保問題或者因為供應鏈或客戶外移而要遷廠,仍要有做好汙染防制的準備,並利用遷廠之機會,做好轉型升級,重新規劃建立具有當地環保標準的規範性A級汙染防制廠房,才能因應往後因為土地環境的變化,環保標準不斷提升,藉以避開環保地雷,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
如果台商是屬於政府所鼓勵的「五加二」產業,也可以考慮響應政府鼓勵回台投資之政策,在台重新建構足以滿足國際化需求之投資布局。《原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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