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關及部分出口新規 上路

中國大陸海關及出口部分新規上路,其中深圳海關本(十二)月起停用紙本代理委託書,全面啟用電子代理委託報關,未使用電子委託將無法報關,業者出貨前須提前給申報單位(報關行)發起委託授權,另海關匯總徵稅擔保銀行範圍再予擴大。 鑑於代理報檢服務費是與代理報關服務費同一環節的重複收費項目,為優化口岸營商環境,規範收費行為,深圳決定即起取消進出口環節代理報檢服務收費項目,相關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費。 中國大陸生態環境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調整進口廢物管理目錄公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將分批進行調整,自本(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執行,將廢五金、廢船、廢汽車壓件、冶煉渣、工業來源廢塑料等十六種固體廢物,由限制進口調整為禁止進口。 為利於企業辦理匯總徵稅擔保業務,優化稅收服務,改善營商環境,大陸海關匯總徵稅擔保銀行範圍再擴大,海關總署即起擴大匯總徵稅擔保數據電子傳輸銀行範圍,可進行匯總徵稅擔保數據電子傳輸的銀行擴大到興業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廣發銀行、農業銀行和杭州銀行。 此外,大陸海關總署決定執行部分世界海關組織商品歸類意見,以解決多種歸類爭議,讓商品歸類更加明確。針對部分爭議的商品進行官方定義,涉及的商品種類有七十七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