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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3 期 (2019年1月份)

臺灣公司承包中國大陸工程採購當地物料的增值稅處理作者:何淑敏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臺灣公司承包中國大陸機臺修改訂單,其中有料件在中國大陸購買後直送中國大陸客戶。料件貨款支付,物流該如何作業可免17%增值稅?臺灣公司可直接匯款料件給大陸供應商嗎?


中國大陸增值稅就是「針對貨物價值增加的部份課稅」。增值稅法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開宗明義,完全說明增值稅的課稅主體及納稅人。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中國大陸財政部自201851日起調降增稅稅率,將納稅人發生增稅應稅銷售行為或進口貨物,原適用17%11%稅率的分別調整為16%10%。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假定臺灣公司未在中國大陸設立固定營業場所,亦即未在中國大陸成立公司。臺灣公司承包中國大陸機臺修改訂單,其中有料件在中國大陸購買後直送中國大陸客戶,依增值稅法規定,在中國大陸的料件供應商將針對貨物價值增加的部份課稅,並開立增值稅發票給臺灣公司或依約由中國大陸的料件供應商開立增值稅發票給中國大陸客戶。茲因料件未實際出口外銷中國大陸的料件供應商無法適用出口退稅。有關臺灣公司承包修改訂單中勞務部份,則可約定由中國大陸客戶就源扣繳給付勞務費。

臺灣公司和中國大陸料件供應商有簽訂採購合約的話,是可直接匯款給中國大陸料件供應商

(本文作者何淑敏會計師現為智興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長、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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