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實施新稅制法 陸委會提醒隱藏風險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自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宣傳對台商的減稅優惠措施,卻避談對於查稅規定及衍生風險,陸委會提醒台商應注意並針對各項稅務變革及早審視並做好規畫,以利未來投資布局與長期發展。

▲中國大陸今年起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圖/中央社)

陸委會表示,近期中國大陸因美中貿易衝突、經濟成長趨緩,以及實施嚴格環保法令與「共同申報準則」(CRS)加強查稅措施等影響,導致外商及台商紛紛規劃撤離中國大陸,因此對外宣傳「個人所得稅法」將加碼優惠境外人士(含台商),以吸引台商及外商續留大陸。

惟對於台商關注申領居住證是否會被認定為「稅收居民」等質疑,陸方僅透過涉台部門表示,居住證申領資格所指的「合法穩定住所」,與陸方稅法所說的「住所」,兩者並不等同,但因為不是由中國大陸稅務機關對外說明,且未納入法規明文規定,其權威性仍有疑慮。此外,根據過去經驗,陸方之說明、函釋或實施條例,可隨時由行政部門修正,無法明確保障台商權益。

陸委會指出,中國大陸近期新修正公布之「個人所得稅法」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均已納入反避稅規定,並已實施CRS及利用大數據擴大查稅,對在陸的台商隱藏很大的風險。陸委會提醒台商及擬前往中國大陸經商工作的國人,作好稅務規劃,並注意隱藏的風險,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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