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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精准发力:确定新增地方债限额3万亿,重点支持有效投资

第一财经 2019-03-06 12:31:42

作者:陈益刊    责编:汪时锋

地方政府通过发债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土地储备、学校、水利、环保、铁路、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基建工程。

地方政府筹资唯一合法途径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为了规范地方政府发债控制风险,全国人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设定举债“天花板”。

根据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00亿元、专项债务21500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也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创造更好条件。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2407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限额为133089.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限额为107685.08亿元。

这笔发债额度经全国人大批准后,将分配至36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然后再分配至各市县,为地方政府筹资。

财政部此前发文明确,在不突破债务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当经济下行压力大、需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时,适当扩大当年新增债务限额;当经济形势好转、需要实施稳健财政政策或适度从紧财政政策时,适当削减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少债务总限额。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要求,积极财政政策需要加力增效,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因此新增债务限额规模响应了这一要求。

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中专项债务规模扩大最为明显。此前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1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不意味着放松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要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往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全国人大批准后,再层层下达至各省市县,发债往往集中在下半年,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去年底经过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1月提前下达了1.39万亿元新增债券,1月下旬各省市已经开始发债。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今年前两个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7821.38亿元,同比增长2639%。财政部要求今年地方政府债券争取在9月底之前完成发行,因此前9个月地方发债规模将维持在高位。

第一财经记者初步梳理发现,地方政府通过发债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土地储备、学校、水利、环保、铁路、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基建工程。

以1月发债规模最大的浙江省为例,浙江省1月累计发债46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2亿元,专项债券231亿元。

具体来看,浙江省发行一般债券筹集的232亿元用于438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获得资金约0.53亿元。这些项目集中在市政公路、学校新建扩建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

浙江发行的231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杭州市、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6个地级市的土地储备。比如杭州市分得90亿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债筹集的这笔资金将用于40个地块的土地储备项目。

此外,财政部也会指导和督促地方将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方面,优先用于解决在建项目“半拉子工程”、存量隐性债务项目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等。

目前我国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4.96万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9万亿元后,我国政府债务余额33.3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36万亿元,增长11.2%。按照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90.03万亿元计算,我国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7%,比上年(36.3%)增加0.7个百分点,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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