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修法保護知識產權 台商盼落實

旺報【特派員陳君碩╱北京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8日審議外商投資法,對於知識產權保護做出明確規定。具台商背景的前政協委員黃紫玉以自身經驗受訪指出,在實際遭遇侵權時,有些被告方會以發回地方更審的手法,企圖以地方保護主義規避懲處,她樂見這次將法規更明確,也相信在中共中央強調「依法治國」的精神下,未來執行上會更加落實;她指出,在大陸對台胞推行同等待遇,又同時修訂外商投資法的同時,未來台資企業或可在大陸同時享有內資和外資的權益。 黃紫玉是香港恆豐集團主席、北京紫玉山莊董事長,從1998到2017年任大陸全國政協委員,在20年的政協資歷中,提案無數,曾得到國台辦、中紀委等相關部委的專門信函回覆,2016年她向全國政協提交《關於改善兩岸婚姻家庭相關服務政策的提案》,還被評為當年優秀提案,間接推動兩岸婚姻登記流程便利化。 紫玉山莊在北京當地人印象中,猶如「中南海的後花園」,名氣響亮,然而去年「紫玉」商標卻被大陸某上市公司冒用,在寧波和蘇州推出「紫玉花苑」建案,企圖魚目混珠,侵犯了她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黃紫玉已提出控告,並索賠8億元人民幣,金額堪稱史無前例,媒體也曾稱為是兩岸知識產權的「第一大案」。 黃紫玉指出,此次修訂外商投資法,明確了對知識產權保護,她十分樂見,她以「紫玉」商標遭侵權的親身例子指出,被告方曾要求發回地方審理,企圖通過地方保護主義,規避司法懲處。儘管案件目前暫時無進展,但她有信心,因為無論是中共十八大、十九大報告,乃至對台31條,以及此次《外商投資法》,都有保護知識產權、依法治國、同等待遇的精神,若能夠有好的進展,或成為兩岸知識產權的案例。 大陸在審議外商投資法時,將台資視為特殊內資。黃紫玉認為,如果外國人都能保護,為什麼不能保護台灣同胞,她相信未來台資在大陸,將可同時享有內外資的權益和福利。 此次大陸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要處理「新官不管舊帳」的問題,黃紫玉十分有感,她建議可將「解決舊問題」視為新政績,這樣有助於推動官員去處理陳年舊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