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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6 期 (2019年4月份)

產品的商標計價轉讓須注意哪些事項? 作者:石賜亮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本公司已完成行業轉型,有關原有產品的商標,可否計價轉讓給同業?需注意那些事項?


商標是無形資產,當然可以估算其價值做為轉讓,至於金額多寡,由轉讓人和受轉讓人之間協商而定。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適用條文為商標法第42條。

二、雙方在保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下,簽訂轉讓協議,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核准公告後,受讓人即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三、商標必需在有效期間內進行轉讓,一般情況為「合同轉讓」。其他因素也有因原受讓人之變故,而產生的「繼受轉讓」或「行政命令發生的轉讓」等,貴公司之情況應屬於合同轉讓。

四、需要準備的文件包括有:(1)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書,可向商標局索取。(2)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影本。(3)提交有關商標註冊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等。(4)原始文件為外文的,要完成翻譯機構的認證中文版本。(5)商標轉讓將經過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等流程。至少需要在半年以上的時間。(6)如果透過委任機構進行申請轉讓的,請依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有關的代理委託書等有關文件。一般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所認可的商標代理資格的機構,都有代理進行程序的資格。也可以經過徵詢比較,選擇比較公正專業的代理服務機構,來執行這項轉讓程序。(7)無論是否委託代理機構提出轉讓申請手續,請確定在商標有效期內。如果貴公司的商標即將到期,可以先依法展延新的期限,再進行後續轉移申請;而且需要保證沒有租借、抵押等授權他人使用的切結。這方面是經常引起糾紛和爭議的部分,許多案例顯示,轉讓方忽略或隱藏了商標已私下委託授權他方使用的事實,又將品牌商標做有價值的轉讓,將來就會產生與受讓方之間的爭議,也會涉及不實詐欺的嫌疑,這點要特別注意;商標議定價格及收取款項,在完成合同締約簽署時應該審慎註明執行收款的過程,在確保依照合約收款無誤的情況下,提出轉讓申請。(8)一旦商標完成轉讓後,自己就不能繼續使用原有的商標。舊有的目錄資料要銷毀,新有的目錄資料不得印製,這點要小心處理,切勿疏忽反而涉及侵權行為。

(本文作者石賜亮現為中華企業經理協進會常務理事、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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