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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1 期 (2019年9月份)

改善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新措施評析作者:洪清波

為了改善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近期中國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兩項新措施,一是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實際利率進一步降低,二是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以拓寬企業特別是民營小微企業、「雙創」企業獲得貸款管道,推動緩解融資難。

《中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報告(2018)》指出,截止2018年末,中國大陸中小微企業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但同期間中國大陸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佔全部企業貸款的比重僅達32.1%,相較於其對經濟的貢獻度偏低許多,顯然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環境不佳。

從官方定義的小微企業及「雙創」企業來看,不少中國大陸臺商屬於這範疇,該項新措施究竟可以帶給中國大陸臺商多大益處?令人關注。

一般而言,小微企業與「雙創」企業常因「規模小,作業不規範,營收不穩定,生命週期短,擔保品不足」,導致融資難與融資貴,及授信銀行風險高的局面。

新措施針對這項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有三,

一是支援小微企業通過債券、票據等融資。完善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監管考核辦法,提高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能力。

二是引導銀行對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單列信貸計畫和專項考核激勵,不良率高於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的,可不作為監管和考核扣分因素。

三是探索打包組合質押,拓寬質押物範圍和處置途徑。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依相關規定向指定的金融機構申請,申貸的相關辦法如下:
一、貸款企業的營業執照、技監局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二、貸款企業的開戶許可證、貸款卡;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本,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個人簡歷;

四、公司章程、驗資報告或非獨資企業的各股東有關出資協定、聯營協定或合夥企業的合同或協議等;

五、貸款企業的近一年結算帳戶明細、近三年財務報表;

六、與融資相關的合同、憑證。

  目前的申請辦法並沒有將臺商排除在外,加上先前中國大陸政府公布的「惠臺的31項措施」及各地方政府加碼跟進的「惠臺的N項措施」也都有提到融資服務的問題。美中不足的是這些「惠臺措施」的金融服務的表述,大都是原則性,沒有具體的實施辦法,實務上的操作很可能因地而異,因人而異,還需要進一步確認。

  2018年以來,全球經濟不確定因素增多,中國大陸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部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更加突出。有鑑於小微企業整體實力對中國大陸整體政治、經濟與社會的穩定有相當程度的貢獻,中國大陸官方這兩年特別重視改善小微企業融資問題。

  營商環境好,有利於經濟發展,臺商亦能享受其帶來的環境紅利;新的融資措施,或將有益於臺商企業轉型升級,及發揮槓桿效應。然而在商言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一直無法解決的原因,主要是中國大陸的銀行不願承擔高風險,除非政策願為銀行融資小微企業衍生的風險與虧損買單。

  近期推出的這兩項新措施,提到「引導銀行對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單列信貸計畫和專項考核激勵,不良率高於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的,可不作為監管和考核扣分因素」,主要就是為了排除銀行經營者內心的憂慮而立。

  無疑的,中國大陸官方頒布實施的這兩項新措施能夠落實多少,還有待時間證明。我們樂見臺商可以享受該項政策紅利,但臺商朋友們也應注意中國大陸政府的執行力,存在落實不到位的文化痼疾,更應注意美中貿易戰帶來的風險,預為籌謀,備好備妥風險的防抗措施。 

(本文作者洪清波現為橋投資服務公司執行董事、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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