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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4月13日讯 日前,从镇江海关获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平稳发展的措施》(简称:《措施》)已经发布,共计18项措施应对疫情支持外贸型台企平稳发展。
《措施》将从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积极帮扶涵盖台企在内的外贸型企业复工复产、加大税收征管支持力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办案、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等7个方面,对进出口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如:海关推行“不见面审批”,倡导海关业务在网上办理,减少现场跑动。加工贸易台企按照所在地政府要求延迟复工,主管海关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镇江海关简化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将一季度分送集报业务办理时限顺延1个月,支持食品农产品类企业扩大出口,采用分类管理、线上审核、企业承诺等方式实施监管,保障外贸型台企正常出口。(苏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