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金融》陸發布11條金融改革措施 資本市場改革重頭戲將至

【時報-台北電】大陸人民銀行官網消息顯示,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27日表示,在多個部會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原則,於近期推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分析人士表示,11條金融改革措施涉及資本市場、中小銀行等多領域;在這些措施中,涉及資本市場的內容主要包括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加快推進新三板改革等。

金融委辦公室表示,將頒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四部規章,發布《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八項主要規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建立健全對創業板企業的註冊制安排、持續監管、發行保薦等配套制度。

有業內人士認為,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是今年資本市場改革重頭戲,將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能力,期待配套制度出台。

另外,亦將頒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新三板改革,實施公開發行,選擇符合條件的企業作為精選層,允許公募基金投資,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明確轉板範圍、條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發揮新三板市場承上啟下的作用,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聯繫。

金融委辦公室表示,將出台《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多管道籌措資金,把補資本與優化公司治理有機結合。

將出台《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完善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激勵約束機制,從信貸投放、內部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監管政策落實、產品及服務創新等方面進行評價,設置差別化評價指標,對商業銀行落實盡職免責要求,給予小微企業貸款差別定價,加強評價結果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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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發布《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落實資管新規要求,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範圍和認定條件,建立非標轉標的認定機制,並對存量「非非標」資產給予過渡期安排,穩步推進資管業務轉型發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將頒布《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按照過罰相當原則,明確對金融機構違法行為的按次處罰和違法所得認定標準,從嚴追究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責任,對違法責任人員依法嚴格追究個人責任,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新聞來源:旺報即時 李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