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經濟》促外銷轉內銷 陸加工貿易內銷申報納稅辦理時限再放寬

【時報-台北電】大陸近期持續針對疫情之後的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推動發力,為了落實中共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做好「六穩」、落實「六保」任務。根據大陸國務院要求,為了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開拓內需市場,將進一步放寬加工貿易內銷申報納稅辦理時限。 具體的要求包括,第一,對於符合條件按月辦理內銷申報納稅手續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出手冊有效期限或帳冊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晚可以在當季結束後15日內,完成申報納稅手續。 其次,海關特殊間管區域內的加工貿易企業,採用「分送集報」方式,辦理出入區進入大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手續的企業,不超過帳冊核銷截止日期的話,最晚可在每季結束後15天內完成申報納稅手續,或按照現行規定進行申報納稅。(新聞來源:旺報即時 李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