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6 期 (2014年4月份)
出口臺灣動物藥品,大陸進境有哪些限制?作者:蔡卓勳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臺灣賣動物藥品至大陸有哪些限制嗎?一般貨運公司都直接說明藥品不能寄去大陸,連樣品也不行,是有哪些特殊規定嗎
進口獸藥依據大陸「獸藥管理條例」、「獸藥 進口管理辦法」的規定,須經農業部指定的口岸獸藥監察所檢驗合格後方准進口。再憑進口報關單上加蓋的『已接受報驗』章或《進口獸藥通關單》報關。■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相關實務流程概述如下:
(一) 《進口獸藥通關單》由大陸境內代理商向獸藥進口口岸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提交資料如下:
1. 獸藥進口申請表;
2. 代理合同(授權書)和購貨合同影本;
3. 《獸藥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影本;獸藥生產企業申請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原料藥的,提交《獸藥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及其所生產產品的批准文號證明檔影本;
4. 《進口獸藥註冊證書》影本;生產企業為港、澳、臺企業的,提交《獸藥註冊證書》影本;
5. 產品出廠檢驗報告;
6. 裝箱單、提運單和貨運發票影本;
7. 產品中文標籤、說明書式樣。
(二) 首次進境大陸的獸藥需申辦進口獸藥註冊證書(有效期為5年),可委託大陸境內代理機構向大陸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申辦註冊。提交資料有:
1. 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獸藥管理部門批准生產、銷售的證明檔;及其頒發符合獸藥生產品質管制規範的證明檔;
2. 獸藥的製造方法、生產工藝、品質標準、檢測方法、藥理和毒理試驗結果、臨床試驗報告、穩定性試驗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用於食用動物的獸藥的休藥期、最高殘留限量標準、殘留檢測方法及其制定依據等資料;
3. 獸藥的標籤和說明書樣本;
4. 獸藥的樣品、對照品、標準品;
5. 環境影響報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6. 涉及獸藥安全性的其他資料。
(三) 進口在大陸已取得進口獸藥註冊證書的:
持進口獸藥註冊證書向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允許進口獸用生物製品證明文件,持允許證明到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進口獸藥通關單。然後會進行相關審核、抽驗。
二、其他申辦實務要項:
1. 大陸規定境外企業不得於境內直接銷售獸藥。故境外企業在大陸銷售獸藥,可依法於境內設立銷售機構,或委託代理機構。
2. 如欲銷售須註冊銷售執照。如屬科研用獸藥,也需向農業部申請。
(本文作者蔡卓勳現為TSAI & TEAM蔡老師企業經營管理團隊總經理、臺商張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