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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7 期 (2018年7月份)

如何辦理中國大陸海關新艙單企業代碼規定?作者:蔡卓勳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我公司沒有設立分公司於中國大陸,目前於進行三角貿易(由日本出貨到蘇州)時,遇到日本貨代需要我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無法booking航班安排出貨。請教臺灣能申請這樣的代碼嗎?


中國大陸為確保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的順利推進,切實加強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管理, 有效地實施安全准入和風險防控機制,中國大陸海關總署發佈了《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56號(關於調整水空運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監管相關事項的公告》,於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調整預報艙單新規:

56號公告》主要內容在於調整水空運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相關事項,涉及企業備案、電子資料申報傳輸時限、填制規範等諸多方面。由於船公司需要提供這些資訊給到海關,所以貨主也必須要配合船公司提供相關資料資料。

A、中國大陸海關開啟艙單管理系統傳輸時限,即完整、準確的艙單數據必須在裝船(駛離中國大陸船舶或者入境/過境中國大陸的船舶) 前24小時通過電子資料發送給中國大陸海關;

B、提單項下的所有貨物名稱應在艙單的“貨物簡要描述”項中完整的逐一申報。海關對貨物內容實施負面清單管理,不符合海關相關要求的,作自動退單處理。

C、新艙單要求的資料項目中,“發貨人代碼”、“發貨人聯繫號碼”、“收貨人名稱”調整為“主要資料”的“必填”項。

要求填寫收貨人、發貨人、通知人的詳細資訊&代碼新規:

A、代碼格式:“代碼縮寫+企業代碼”,其中“+”加號必填,別漏掉寫加號。中國大陸海關發佈了《企業代碼類型匯總表》供企業參考,可根據表中國家或地區的索引完成企業代碼申報。

B、境外企業:按照海關總署公告中提到的《企業代碼類型匯總表》查找並填寫對應國家的對應代碼。例如美國的企業,對應可提供的代碼縮寫是EIN或者CIK,填報格式為“EIN+代碼”。

C、中國大陸境內企業:境內實際收發貨人、通知人如果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那就應該填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格式為“USCI+代碼”;暫時沒有的,就填寫組織機構代碼,填寫格式為“OC+代碼”。

D、如收、發貨人所屬國家或地區未列在《企業代碼類型匯總表》或者無法提供表中所列企業代碼類型時:應當填寫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定企業註冊代碼,填寫格式為“9999+企業代碼”。

E、如果收發貨人、通知人為自然人:那就應當填寫身份證、護照號或其他有效證件,填寫格式分別為“ID+身份證號”、“PASSPORT+護照號”、“8888+身份代碼”。

為了能夠讓貨品順利通行出關,一定要做好新艙單登記,如果艙單未按照要求填報,貨物將被暫扣風險,進而引發大量額外費用(罰金)。

(本文作者蔡卓勳現為TSAI&TEAM蔡老師企業經營團隊總經理、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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