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貨物進口許可證申領及通關無紙化 上路

中國大陸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貨物進口許可證件申領和通關無紙化作業有關事項,即日起對屬於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貨物和屬於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除消耗臭氧層物質以外)實行進口許可證件申領和通關作業無紙化。 公告指出,進口單位申請進口上述貨物者,可自行選擇有紙作業或無紙作業方式。選擇無紙作業方式的進口單位,應按規定向商務部或商務部委託的機構申領「自動進口許可證」電子證書或「進口許可證」電子證書,並以通關作業無紙化方式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以通關作業無紙化方式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的進口單位,可免於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許可證紙本證書。因管理需要或其他情形需驗核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許可證紙本證書者,進口單位應補充提交紙本證書,或以有紙作業方式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海關以進口許可證件聯網核查的方式驗核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許可證電子證書,不再進行書面簽注。自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許可證發證機構按照海關回應的進口許可證件使用狀態、清關數據等進行延期、變更、核銷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