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义词利辛县工业园(利辛县工业园)一般指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
安狱凳元徽利辛工业园区在2006年2月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位于县城葛颂拔西北部3公里处。2014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利脚趋辛经济开发区。经开区规划面积12.36平方轿煮敬公里,全捆共入驻企业216家,投产192家颂埋付,规上企业90家,累鸦想计完成工业投资额5.46甩洪戏酷亿元。 [1]
截止至2018年,共入驻企业216家,投产192家,规上企业90家,累计完成工业投资额5.46亿元。2018年,利辛经开区实现经营(销售)收入141.99亿元,同比增长20.16%;规模工业总产值97.78亿元,同比增长21%;规模工业增加值21.86亿元,同比增长1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99亿元,同比增长30.1%;进出口总额0.44亿元美元,税收收入5.1亿元。 [1]
1、进入县工业园区的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额度3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亩,税收贡献率每年每亩3万元以上,投产三年后每年每亩税收贡献要达到5万元以上。企业足额缴纳项目土地出让金后,给予以下用地扶持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下同)—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下同)、5000万元—1亿元、亿元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5.5万元/亩、6.5万元/亩、7.5万元/亩的财政扶持。
2、凡进入乡镇工业功能区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度5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60万元/亩、税收贡献率每年每亩1万元以上,企业足额缴纳项目土地出让金后,给予以下用地扶持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分别给予4.5万元/亩、5.5万元/亩、6.5万元/亩、7.5万元/亩的财政扶持。
(二)扶持方式:进入县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的项目,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县财政返还应扶持部分的30%;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的返还应扶持部分的50%;按合同约定完成投资并投产的返还应扶持部分的20%,给予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其他优惠。
2、利用原企业划拨土地投资兴办工业项目的,在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前提下,经县政府同意后,可按相关程序将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给新建企业。
第五条税收支持。
(一)对当年新建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含资源开采类项目),依合同约定建成并投产之日起,其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前3年全额奖励、后3年减半奖励”政策(经稽查查补的偷漏税款不享受此项奖励)。
(二)县工业园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乡镇功能区
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完成投资并建成投产的,在其建设周期内应征收的土地使用税,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其内部基础设施建设。
(三)县工业园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乡镇功能区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并建成投产后,企业实际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按以下办法从招商引资政策扶持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
1、凡落户县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年亩均缴纳国地税总额3万元以上的,从开征之日起计算,前两年按照年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总额的80%予以奖励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50%予以奖励扶持。亩均缴纳国地税总额3万元以下的,不予奖励扶持。
2、凡落户乡镇工业功能区的工业企业,年亩均缴纳国地税总额1万元以上的,从开征之日起计算,前两年按照年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总额的80%予以奖励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50%予以奖励扶持。亩均缴纳国地税总额1万元以下的,不予奖励扶持。
第六条规费减免。
(一)环保费用:招商引资企业在项目治污设施验收达标合格后,免费发放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标准按最低标准执行。
(三)凡进入县工业园区或乡镇工业功能区的工业项目,免收其他县权范围内各种规费。
(四)工业企业的供水、供电、通讯设施优先安排。 [3]
2011年以来工业园区积极实施“4332”工业提升工程,即每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3平方公里,新开工项目30个,实现工业增加值和税收两个指标翻一番。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0.69亿元,修建园区道路约43公里,路网覆盖面积14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已经形成了七纵八横的道路体系,在园区范围内基本实现了“五通一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