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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

1992年批准的国家级经济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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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边合区)于1992年7月18日正式创建,同年12月3日经国务院特区办批准为国家级经济合作区。边合区规划面积7.83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0.79平方公里,主要划分为商贸、工业、仓储、生活四个功能区。
中文名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
建立时间
1992年7月18日
起步区面积
0.79平方公里
规划面积
7.83平方公里
在州、市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怀支持下,通过边合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边合区的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92年至今,边合区共投资9050万元,用于征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十年来共征用土地1125.51亩,支付土地征用费930万元;拆迁房屋510户,支付征迁费1087万元,安置就业64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从零开始,逐年加大建设力度,十年共投 6168万元,完成道路建设53900平方米,建设上水主管4148米,水主管5179米,建成绿地广场一座4000平方米,康碧苑游园一座2180平方米;集中供热总投资3100万元,实现集中供热面积40万平方米。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软件建设力度,2000年8月博乐市党委、人民政府先后批准了《边合区优惠政策》、《边合区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定》,拟定了较为详细的、具体的项目投资优惠办法,为边合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截止2002年底,边合区完成各类项目建设257个,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投资总额3.6亿元,其中招商引资项目79个,投资额1.6亿元。边合区范围现有企业48家,个体工商户449户。边合区辖区内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9.26亿元,贸易进出口总额662万美元,其中出口215万美元,实现税收1.78亿元。
为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边合区于2000年划出土地100亩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园区,制定了专门的土地优惠政策,按10年、20年、30年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价格分别定为每亩1.5万元、2.5万元、3.5万元,并在近两年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完成了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入驻7家企业,开工生产了5家,市场前景看好。
边合区起步区范围内的道路、上、下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完善,边合区辖区内金融、宾馆、医院、学校、邮政、通讯、文化娱乐、各类市场等功能齐全,已达到招商引资的基本条件。边合区1125.51亩已征土地,除道路及公共设施用地300亩外,其他800余亩土地已全部开发建设。在商贸、生活、仓储三区尚有未征土地3200亩,工业区占地4.95平方公里(合7425亩),企业已占2910亩,等待开发建设的土地4515亩(含18%的道路)。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热忱欢迎国内外客商前来投资开发建设。我们依托新亚欧大陆桥“西桥头堡”国家一类口岸-阿拉山口口岸的优势,利用国家赋予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创建全疆最佳投资软环境”为目标、以“高效、廉洁、优质、便捷”的服务为宗旨,为开发建设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