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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出口加工区

200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加工区
福清出口加工区自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项筹建工作已完成,于12月21日封关,顺利通过国家九部委验收。
中文名
福清出口加工区
批准单位
国务院
总体规划
10平方公里
批准时间
2005年6月3日
加工区总体规划10平方公里。目前,已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序时全面完成10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首期3平方公里详细规划、生活配套总体规划以及围网、卡口、监管仓库、综合大楼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一期、二期近2甩寒肯300亩填方选址工程已全面完成;三期3600亩滩涂填方前期工作及南部8000亩填海工程的踏勘嚷她微、考察、论证等工作持续推进。
监管大楼已建成。总投资达1200多万元,总面积4821平方米,为四层框架结构,内设报关报验大厅800平方米,海关、管委会企希轿、国检部门等单位网络机房。
卡口设施已完善。卡口根据建漏签设要求高标准进行,卡口宽42米,设有进出口集装箱、货车、人员客车道,卡口中间设有80平方米监控室,1间和值班室2间,实行电子监控。
隔离围网全部按海关总署新标准进行建设。对首期0.泪葛81平方公里区域进行围网隔离。围网高度控制在2.8米,全长3782米。设有闭路监控设施,设置摄像头24个,主动式红外警戒探测设施75对,可有效监控加工区进出状况。
监管仓库为单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178平方米,检验平台200平陵榜腿方米,验货场地2800平方米。
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投入600多万元,完成供电供水扩容工程;投资140辩赠键渗0多万元,完成区内路网建设,共5条道路,二纵二横一环网,路网总长7451米,与路网建设相配套的地下管网建设同步进行;完成雨水管道10028米,污担墓管3885米;目前还建成一期约1公里的防风林带、隔离绿化带、区内初步景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