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21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是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该区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区的西北,规划面积2.21平方公里。其功能区划分为:管理服务区,海关监管区、标准厂房集中区以及加工企业集中区。
- 中文名
- 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
- 设立时间
- 2002年6月21日
- 规划面积
- 2.21平方公里
- 工程总投资
- 1.5028亿元
仓储企业
出口加工区内可设立出口加工型企业、专为区内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区内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重点发展轻纺工业、电子信息和棵键店、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食品、燥府察轻工机械等领域的出口加工企业。
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的内蒙古腾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条全钢载重子午轮胎项目已开工建设。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的台湾诚洲股份有限公司液晶显示器、通信产品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已达成友好协议,准备入驻开发区。
出口加工区借鉴国际企业运作的先进管理经验,由海关全封闭监管,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体制。海关实行“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简化有关手续,方便企业通关。投资者在加工区内可享受到最优惠的政策,最规范的管理,最便捷的服务。
出口加工区还鼓励举办产品加工出口项目及外向型高新技术项目;鼓励兴办外商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