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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3 期 (2014年11月份)

外商資安加密電腦軟體如何在大陸市場銷售?作者:黎堅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公司業務目前代理一家外商資安公司的電腦加密軟體產品,計畫銷售給大陸廠家。請教有關大陸對資安加密電腦軟體產品的進出口管制與銷售的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幾點疑問請協助解答:

1、如何申請進出口批文?

2、大陸對資安加密電腦軟體產品的主管單位為何?

3、我們目前是使用e-license,沒有實體產品,如何報關?

4、據說大陸官方限制銷售加密電腦軟體,本公司如何在當地展開業務?

5、如何為外商客戶申請資安加密電腦軟體的准用文件?

6、請協助推介相關可以代辦申請的窗口或大陸方面較可信賴的代辦中心可供諮詢聯繫?


現就
  臺端有關問題綜合解答如下: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根據大陸國務院於1999107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73號令頒布的《商用密碼管理條例》文件的相關規定,關於「商用密碼」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管理規定如下:

所謂「資安加密電腦軟體產品」即本《條例》定義的「商用密碼」,依《條例》第二條規定:凡是對不涉及國家機密內容之信息進行加密保護或者安全認證所使用的密碼技術和密碼產品。

第三條規定:商用密碼技術屬於國家秘密。國家對商用密碼產品的科研、生產、銷售和使用實行專控管理。

第十條更規定:商用密碼產品由國家密碼管理機構許可的單位銷售。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商用密碼產品。

至於銷售管理及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條例》第五章及第六章各條。

    另外,有關如何在大陸使用商用密碼產品,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必须报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但是,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除外。』因此,有關 貴公司的加密電腦軟體准用證文件(應為「密碼進口許可證」)和銷售事宜,應自行上網下載下段內文所列法律法規內容(依網址點閱)參考,並應直接向「國家商用密碼管理辦公室」查詢相關申請手續。該辦公室座落於:北京市丰臺区靛厂路7号,邮政编码:100036,电话:010-59703789,至於所謂「可信賴的代辦中心」,建議 貴公司向大陸地區 貴方客戶查詢相關情況。

關於所謂e-license的銷售,即便是無實體貨物的通關問題,應屬服務貿易範疇,其內容可能涉及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和甚至「國家機密」,問題就益加複雜。故在法律上可能牽涉範圍頗廣,例如(1)《计算器软件保护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4)《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20091210日第18号公告》(5)《海关总署、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 2012年 第64号》、(6)《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第一批)、以及(7)《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许可证管理

為深入瞭解大陸對電腦加密軟體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管理的有關細節,建議深入參閱國立中山大學陳俊男先生的《大陸地區對電腦軟件保護之研究》碩士論文第四章內容。

(本文作者黎 堅現為大陸經貿專題自由作家、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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