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22 期 (2018年2月份)

中國大陸實施環境保護稅法臺商之因應作者:陳文孝

中國大陸於 2016 年 12 月 25 日出臺了《中 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以下簡稱環境保 護稅法)。並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依法徵收環 境保護稅,不再徵收排汙費。在實施排汙費徵收 制度 30 年後,基於「費改稅」的原則,《環境 保護稅法》是繼《稅收徵收管理法》、《企業所 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之 後頒佈的第五部稅收法律,環保稅也成為中國大 陸所開徵的第 19 個稅種。 此法令內容規範了納稅義務人、計稅依據與 應納稅額、稅收減免以及徵收管理等議題,關於 納稅義務人,該法案中明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 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 納稅人。計稅依據則確定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 稅額表」、「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表」中規定的 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音為應稅 污染物。法令中說明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汙染 物的情況,不繳納相應的環境保護稅,如生產經 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汙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處理 場所所排放之廢物以及在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設 施或場所儲存固體廢物等。 另外,法令中也規範了固體汙染物、噪音、 水汙染及大氣汙染的計算因子,並說明汙染當量 是根據汙染物對環境危害的程度以及處理的技術 經濟性,衡量不同汙染物對環境污染的綜合性指 標。汙染物計稅依據、計稅方法依順序為有安裝 符合規定監測設備的依自動監測數據、其次則依 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數據、若排放物種類多不具 監測條件的,依環境主管單位的係數與物料計 算、其他則由環境主關機關抽樣核定計算。 環境保護稅稅收減免的部分,下列情形是屬 於暫免徵收環境保護稅的,如農業生產(不包括 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機動車、鐵路 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 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 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納 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 保護標準的及國務院批准免稅的其他情形。 另外,企事業單位也應留意購置環境保護設 備投資額的 10% 是可抵免應納稅額、從事環保 及節能節水產生收入可以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 以及資源綜合利用收入減按 90% 計入收入總額 等稅務優惠。能源服務合同、汙水處理、風力及 水力發電與資源綜合利用及勞務的即徵即退的增 值稅優惠也可善加利用。減徵環境保護稅的如納 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 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0%的, 減按 75%徵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 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 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50%的,減按 50%徵收 環境保護稅。 企事業單位更應注意稅收徵管的部分,如徵 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機關 ( 汙染物排放地 的地方稅務局徵收 ),環保部門互相配合並建立 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和工作配合機制,確定了「企 業申報、稅務徵收、環保監測、資訊共用」的稅 收徵管模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企事業單位排 放汙染物的當日、環境保護稅要按月計算按季申 報。納稅義務人應對申報的真實性與完整性並和 對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臺商在享受稅 收減免同時應注意備案的真實性、程序及時限, 否則將有面臨追繳稅款及滯納金的可能。中國大 陸 2017 年下半年實施的金稅三期,已經將各部 門資訊連網並交叉稽核與協查,所以臺商應了解 並遵守相關法規。( 本文作者陳文孝現為勤業眾 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副總經理、臺商張老師)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