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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0 期 (2018年10月份)

在中國大陸申請個體戶應注意事項為何?作者:童裕民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我公司為美容儀器製造商,預計在中國大陸中山申請個體戶,希望能夠進口臺灣的散件,委託中國當地組裝廠組裝。 請問

1. 個體戶是否可以從臺灣進口散件

2. 個體戶是否可以將組裝好的成品轉由中國出口至其他國家?

3. 個體戶在美容儀器銷售上(中國),是否有特殊的規定?或是營運上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根據中國大陸國務院更早於2009年5月6日發布的「關於支持對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意見」(國發[2009]24號)文件,經由商務部福建省外貿經廳、福州市對外貿易發展局、市工商局、市經濟特區貿易發展局聯合支持設立的「臺灣同胞工商註冊辦證服務中心」,依據「臺灣居民在福州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的若干意見(試 行)」 文件,該中心係專責協助臺灣居民在福州市使用「自己名字」、「自己做負責人」,以『個體工商戶』形式,不需「註冊資金」登記註冊成立貿易公司,即可取得「進出口貿易經營權」成為「進出口貿易商」。 據該中心指出,臺商設立『個體工商戶』貿易公司擁有下列多項優點: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1. 不需登記註冊資金,不需為籌措龐大註冊資金應付「驗資」風險;
2.
不用「找人頭當法人代表」免去他日發生「逼宮變天事件」;
3.
不需受「公司法」規範,免去「提交財務報告」、「書審查帳」、「查稅補稅」、「漏稅逃稅」、「三高稅率」等等的困擾;
4.
不必受「強制三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規範所負擔重大財務壓力;
5.
一般公司稅務係採「定率計稅」,需繳增值稅17 %和企業所得稅25%稅率計算,年終還另繳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20%等;但「個體工商戶」則是採用「定額征收」(只要月繳固定稅金100餘元人民幣即可)或「查帳徵收」(可開專用發票),不需負擔其他稅費,不用擔心不小心漏報被處罰,或逃稅被關的險境。

二、中國大陸比照醫療器械類進口的規範管理美容儀器的進口。如果該儀器是要在中國大陸,在公開銷售通路上架販售,則必須以正式貿易的模式進境中國大陸,才能合法販售,換言之,即該商品(美容儀器)須經過進口檢驗(檢驗檢疫局)、進口貨物報關、海關審價、繳稅(關稅、增值稅)等手續,才能開立發票與通路商交易,進一步合法販售。

三、美容儀器進境中國大陸通關一般需備有如下文件,方能清關:

1、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進口醫療器械註冊證與醫療器械註冊

登記表;

2、屬於《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內的醫療器械,須再提供中國強制性(3C)認證證書;

3、部分設備需要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

4、設備的照片、銘牌、設備技術參數、最終用途、中文說明書等;

5、進口合同、箱單、發票;

6、其他需要補充的材料。

7、如有木質外包裝通常需備有木質包裝薰蒸證明

(本文作者童裕民現為開南大學物流與航運管理系所專任副教授、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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