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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0 期 (2018年10月份)

從事兩岸電子商務應瞭解中國大陸《電子商務法》作者:尹建國

在中國大陸歷時多年、備受關注的電子商務法,將於明年91號正式施行。這也意味著,從此,中國大陸的電子商務領域進入有法可依的階段。非常值得經營電商的臺商重視,以免觸法!

近些年,兩岸電子商務發展迅速,一些矛盾和問題也日漸凸顯。網購的消費者,能不能跟實體店的消費者得到同樣的保障待遇?譬如,在網上買到了假貨,除了商家,平臺有什麼責任?對山寨貨睜隻眼閉隻眼的平臺,能不能課以重罰?這些問題都在即將實施的電子商務法規有具體的規範。

那麼,中國大陸《電子商務法》的通過,是否意味著電商野蠻生長的時代就此宣告終結?監管到位與鼓勵發展如何兼得?法案會對行業未來的發展帶來哪些影響?電子商務法作為該領域的基本法,頒布實施或將有助於從規範和促進兩個角度推動行業發展。

《電子商務法》旨在強化消費者保護

按中國大陸官方說法,《電子商務法》立法的宗旨,就是要「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礎之上,進一步提高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水準,夯實電子商務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制根基」,因此,該法實施之後,或將有助於改善電商平臺拒絕或怠於為消費者把好關的問題。

對比各國電子商務法規,中國大陸的電子商務法律,似特別重視對平臺交易秩序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之規範。此外,其他國家的電子商務法,重心似乎都在於電子簽名、資料電文、包括電子合同的效力問題,而中國大陸的電子商務法規,似乎更重視電商平臺的責任、規範電商的交易秩序、促進電商的發展以及保護電商消費者等方面。

針對一直以來,電商平臺飽受詬病的假貨屢禁不止、山寨貨層出不窮、消費者維權成本高的狀況,《電子商務法》特別提高了對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懲罰力度,罰款數額由此前最高五十萬元調高至二百萬元。從數額的角度,兩百萬元對於盈利規模數以億計的平臺而言可能只是小數目,但是這點數字上的改變仍然體現了中國大陸嚴懲不法的態度。這要從兩方面看,如果只是從數額來說,未必能產生那麼大的震懾作用,因為大家知道中國大陸電商平臺現在的規模、盈利能力,每天大的平臺都是數以億計的,罰款提高到200萬可能還不夠高,還應該再加碼。

《電子商務法》一方面加強對行業進行規範,另一方面也為企業把握了方向。以該法中為電商經營者增加的環境保護義務為例,可以說給整個行業的綠色發展定下了調子。電商有三個流,即資訊流、資金流和物流,一般對前兩個的重視程度似比較高點,但對物流這塊並不是特別重視。

電商平台責任加重

最近一段時間,對攸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平臺經營者未對平臺內經營者盡到審核義務,或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平臺承擔的責任由連帶責任改為相應的補充責任。不過,在最終的法案中看到,平臺經營者的責任最終被表述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電子商務法》作為中國大陸及境外電商行業基本法的地位之餘,日後可能需要更多司法判例對細節予以進一步明晰。譬如,從事零星小額經營的自然人免於市場主體登記的問題,這需要在後續繼續制定相關配套的規範。再比如像電商平臺對消費者的安全保障義務的相應責任,一般預料後續在具體個案的執行當中還會引發較大爭議,這些都需要進一步做出更明確的詮釋。

(本文作者尹建國現為中華企業研究院副研究員、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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