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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1 期 (2018年11月份)

在臺灣和深圳兩個據點如何下單操作兩個產品給中國大陸客戶作者:陳揚傑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我公司專做智慧家庭產品的design house最近經手一件採購案,需要貴單位的指教,如下: 近期和一中國大陸工廠洽談代工兩款智能產品(A&B)一事,我公司臺灣(美金)及深圳公司(人民幣)有二據點能進行下單交易,此兩款產品的客戶為中國大陸公司,下單至我們深圳公司以人民幣交易。我公司洽談的生產這兩款的工廠也能以美金或人民幣含稅和我公司臺灣或深圳公司交易;我目前遇到的問題是A產品是做中國大陸境內銷售,B產品可能會中國大陸境內銷、出口臺灣或其他國家,請問這樣A及B產品應該如何操作下單交易,這是我的疑問,請張老師不吝解惑:

1. A產品是否以美金下單工廠就一定得要出口?

2. B產品以美金下單後出口是不是需要補稅?

3. 建議能以什麼方式下單操作這兩款產品?

1.外幣交易只適用進出口業務,中國大陸國內交易應開立發票並採用人民幣交易。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2.目前中國大陸出口免稅(或是稅率較低),若以保稅材料生產復出口則正常情況下無補稅問題,若以中國大陸國內材料生產,並有取得相應之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可以享有增值稅免抵退稅優惠。

3.下單方式可參酌1.2.之條件說明,並考慮原材料取得方式與供應商本身的生產與進出口條件,方可求得最佳解,舉例如下:

(1)以客戶為中國大陸公司,供應商為中國大陸工廠的情況下,應該是以貴公司深圳據點為交易主體,向中國大陸工廠採購,並出售給中國大陸客戶的方式進行,以人民幣(採購、銷售)為交易幣別,並開立增值稅專用發票(採購、銷售)

(2)若客戶為臺灣公司,供應商為中國大陸工廠的情況下,可以以貴公司臺灣據點為交易主體,向中國大陸工廠採購,或透過貴公司深圳據點代為採購進口至臺灣後,再出售給臺灣客戶的方式進行,以美金(採購)與臺幣(銷售)為交易幣別,並開立INVOICE(採購)與統一發票(銷售)

(3)若客戶為其他國家公司,供應商為中國大陸工廠的情況下,可以以貴公司臺灣據點為交易主體,向中國大陸工廠直接採購出口,或透過貴公司深圳據點代為採購後出口,直接交貨至其他國家客戶的三角貿易方式進行,貴公司臺灣據點認列佣金收入,以美金(採購、銷售)為交易幣別,並開立INVOICE(採購、銷售)

(本文作者陳揚傑現為經曜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協理、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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