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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1 期 (2018年11月份)

如何在中國大陸尋求智慧財產權保護?作者:麥世宏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我們想要了解的問題如下:

1.在中國大陸尋求智慧財產權保護時,是否可以要求中國大陸海關扣留仿冒貨物?

2.要求中國大陸海關扣留仿冒貨物要如何進行?

3.出具商品鑒定證明,應該由誰出具?

4.中國大陸的仿冒商品氾濫,要如何證明被仿冒商品的商標或外型的價值? 這些是我

  們不願意授權的,根本很難去估算授權的金額。

5.如果派相關人士混進仿冒組織團體,這樣搜集出的證據,會不會有問題?

1.  智慧財產權在中國大陸稱為知識產權。直接要求中國大陸海關扣留仿冒貨物,需要出具仿冒人名、發貨口岸、時間以及運輸工具等數據,相當困難。因此,預先就向海關登錄通報可能受仿冒的情事,先做登記,會比直接要求扣留來得簡單有效。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2.  海關登陸備案功用是讓海關人員發現經備案的類似貨物,可能有仿冒情事時,就會立即通知權利人或是代理人,有助於查獲疑似侵權的貨品。通常這類通知都相當緊急,必須三天之內決定是否提出擔保將貨物扣下,再進一步決定是否作調查。

3.  商品鑒定時,鑑定證明應該由商品權利人出具。

4.  中國大陸實務操作上,可以派人到市場上走訪一遍,將中、高、低檔的商場上都買一些,並且紀錄每一文件商品的價錢大概是多少。走訪很多家後,將數據匯整統計,每個檔次做一個平均值,再根據你所提供的產品,看是屬於中、高、低檔哪一種,就可以估算出假設的授權金。再依照侵權商品的數量,就可以去算出損失的金額了。

5.  如果是根據內線提供的信息如時間、口岸及仿冒產品訊息等情資,並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海關,是可以作為海關查緝線索的。若是要根據內線資料作為法院的呈堂證據,作為刑事犯罪行為或民事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的證據,就牽涉到內線的消息來源是否合法。合法來源的證據可以做為法院訴訟案件的證據,但是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本文作者麥世宏現為上海巨集威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萬宏律師所合夥

人、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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