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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7 期 (2020年3月份)

武漢肺炎疫情期間之人力資源管理作為作者:薛光揚

新型冠狀病毒之疫情在農曆春節前於中國大陸湖北悄悄開始蔓延,由於大多數人忙於結束年度工作準備返鄉過年,故此種新型病毒的發生可能對企業運作的影響被忽視了。當疫情逐漸擴散後,絕大多數在中國大陸之臺商企業要在年後恢復正常運營都面臨極大挑戰。

    人資部門協助企業正常運作的角色

目前疫情尚未完全有效控制,但企業亟待開工營運,此時,人力資源部門在協助企業運作,特別要注意的相關事項及規範,譬如:中國大陸法規及各廠辦所在地地區法規之規範、工廠及辦公室開工之風險、員工返回工作地之協助、復工後勞動力之短缺、疫情管控、口罩及清潔用品等之提供、會議活動或員工聚會之管理等。

    在中國大陸,法規規定企業有義務提供員工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違反者會招致中國大陸政府之懲處。根據中國大陸傳染病防治法,雇主有義務配合相關醫療單位來預防和控制疾病,2020124日,中國大陸人力資源暨社會安全部門公布雇主適當處理雇傭關係的規範,其中重點包括任何員工已被確認或懷疑患冠狀病毒,或與任何被確認或懷疑患冠狀病毒密切接觸者,被政府要求接受治療、接受觀察、已被隔離,是不能中止雇用關係。

    留意當地政府公告的相關輔導措施

   許多省市地方政府公告延遲開工,也都有進一步之指導原則,如:鼓勵員工在家工作、鼓勵使用年度假期、彈性安排工作等,要求雇主採取必要措施預防及控制冠狀病毒之傳播,人力資源部門在復工過程都須注意相關規定。

    由於許多中國大陸臺商在臺灣也有機構及員工,所以對臺灣之法規亦不可不知。臺灣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規範雇主有義務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對員工在工作場所進行適當管理,以保護員工健康和安全。近日另公布冠狀病毒員工健康管理保護相關規定,如:防疫照顧假、勞工赴中國大陸工作之勞動權益、勞工配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勞動權益等。鑒於疫情已擴散至全球許多國家,如果企業在多國有機構及僱用員工,對於各國對受雇員工健康管理及疫情之處置規定,也需要更多注意。

    目前多數企業在處理疫情管理所採取之措施,例如:成立危機管理團隊、員工在家辦公、取消或延遲差旅、取消公司內外部之活動、分AB團隊工作、提供防疫用品、管理員工健康及旅遊、以視訊取代面對面之會議等。

    人資部門的抗疫方案應有中長期策略思考

    此外,預期未來疫情發展對營運之影響,人力資源部門應更進一步有之因應作為,譬如關於:防疫假期薪資給付方案、疫情結束前員工差旅及活動之管理、因應營運之彈性人力需求增減計畫、年度調薪評估、獎金調整措施、滯留疫區員工之關懷措施、派駐中國大陸員工或眷屬因疫情需醫療或撤離之緊急措施、疫情期間員工諮商輔導、國與國間員工調動之管理等。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之疫情仍處於艱困時期,很難預期未來發展趨勢。因此,除已在執行之措施外,人資部門仍應提高警覺與企業內各部門配合,積極建立危機處理方案,並結合政府、業界與產業上下游力量共抗疫情,以協助公司得以正常營運。

(本文作者薛光揚現為輝瑞大藥廠人力資源處副總經理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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