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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Will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您好, 我叫Will, 想請問, 我現在已經在香港成立了貿易公司, 但我是做三方貿易, 要將大陸的貨品出口到海外國家, 這方面我是不是需要去申請所謂的出口牌呢?是要到哪申請?有需要任何條件嗎? 感謝您. - Will

問題回覆

1. 由所詢問題看來,是香港的貿易公司從事三角貿易,即香港貿易公司作為買方向中國大陸的廠商訂購貨物,同時作為賣方將所訂購貨物賣給第三國客戶,而訂購貨物由中國大陸出口,並不進入香港,直接運送到香港貿易公司(依與第三國客戶之約定)所指定之地點。因此,涉及到貨物出口流程/許可的,應是中國大陸廠商,而非香港貿易商。

2.   中國大陸的進出口許可制度,母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1994年5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2004年4月6 日修訂,2004年7月1日起(修訂)施行),主要子法有《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依據對外貿易法有關規定制定,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商務部依據對外貿易法及上開條例制定,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商務部是全中國大陸出口許可證的歸口管理部門,每年度會發布《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制定、調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分級發證目錄》(商務部制定、調整)。對外貿易經營者出口的貨物屬於《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中所列者,應當到《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指定的發證機構申領出口許可證。而且出口許可證管理原則上實行「一證一關」制、「一批一證」制。「一證一關」指出口許可證只能在一個海關報關;「一批一證」指出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一次報關使用。另有特殊情形採「非一批一證」制,指出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以多次報關使用,但最多不超過12次,由海關在「海關驗放簽注欄」內逐批簽注出運數。海關憑出口貨物許可證和其他有關單證查驗放行。

回覆者

吳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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