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均在大陸境內,若在境外接單,境內供貨,如何透過物流園區進行單純的貿易,其操作流程如何?請予解答。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依照「保稅物流園區」的操作程序:
一、「香港一日遊」概念
在某工業區內, A 和 B 電子是兩家消費電子廠商。前者是液晶面板廠,後者則是電子組裝廠,兩者同屬一條供應鏈,在工業區內毗鄰而居。不過,近在咫尺的兩廠要進行貿易,長久以來必須繞道境外才能進行。作為典型的「出口加工型企業」,兩者要進行直接貿易,必須依據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適用於兩家出口加工企業之間的貿易行為,即:上游賣方成品→下游買方物料)的海關規範進行。過去依據加工貿易的相關規定,明確規定用於出口的成品,其所用料件可以事先不繳關稅和增值稅。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代價,是必須進入海關嚴厲而繁複的監管程序,以便與不享受優惠政策的「內貿」區別。在上下游進行「深加工結轉」時,如選擇最便捷的貨物直送,兩廠的交易被認定是內貿交易,因此,製成品的料件將被要求一一補稅;而下游 B 廠,因進料是來自境內,而被事先徵稅,待貨品出境才能退稅,從而給企業帶來額外的資金積壓。事實上,兩廠可被視為一家「兩頭在外」的大廠,只因為一道物流程序,就不能享受保稅優惠政策,在專業日益細分的今天,這種情形的確屢見不鮮。
貨物從大陸內地到香港視為「出口」,從香港運入視為「進口」,通過香港的搭橋,貿易的上下游均視為境外廠商,完全符合大陸內地的海關規範。因為,香港於 1997 年「回歸」後在所謂「一國兩制」的架構下仍然保持自由港的「身份」,對任何貨物的出入香港、以及在香港區內銷售,均不需繳納關稅、增值稅。廠商需要做的是在「香港註冊一個公司」,就能在一天之內完成貨物的「出口復進口」手續。(即:保稅物流園區相當於香港的功能)
二、物流園區「一日遊」
近年來,大陸各地紛紛設立保稅物流園區,園區設定四大功能:「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採購」和「國際轉口貿易」,園區滿足了「一日遊」的一切要件:貨物入區立即退稅,而且區內廠商無論何種性質,均享受統一的稅費政策和市場准入待遇。諸多針對國內企業收取的監管和在貨代、船代等費用的限制均免了。廠商只需與物流園區內的註冊公司進行業務,在上游,貨物進區就視同出口,可以立即退稅;而下游廠只需從園區進口貨物,拿到發票,向海關以「進料加工」理由申報,就能享受進口料件免繳關稅、增值稅的待遇。
三、操作程序
某廠出口貨物(此時收貨方為區內註冊企業)→入區報關→報檢(園區海關)→辦理退稅→核銷等相關手續,且可提前獲得退稅,貨物可在區內進行流通性加工、集拼、包裝、刷嘜頭等相關程序,出口備案(園區海關),運輸、配送到國外客戶。
(作者現為台北經營管理研究院執行委員、台商 張 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