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大陸惠台10項措施公佈 •中國高速公路網-公路一覽表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0期出刊 •第二次「江陳會談」成果與說明•第二次「江陳會談」- 空運 •第二次「江陳會談」- 海運•第二次「江陳會談」- 食品安全第二次「江陳會談」- 郵政 兩岸包機時刻表          •焦點話題-  2008年兩岸直航報導     •焦點話題-股市/房市調控報導     •焦點話題-台商產業轉型資訊     •焦點話題-大陸新勞動合同法資訊      •焦點話題-大陸新稅制資訊     •台商在大陸-台商企業人物誌              

- - - - - - - - - - - - - - - - - - - -

MSN新聞Google
中時電子報聯合新聞網-兩岸
東森新聞報中央日報
台灣新浪經濟日報club
ChinaYes兩岸網蕃薯藤
大陸新浪搜狐人民網
BBC News中央電視台
中華網中新網新華網
中國網多維新聞網
新浪搜狐網易新華網
中新網人民網路透社
東方網南方網中國網
華爾街日報經濟日報
金融時報中國經濟網
新財富遠見天下經濟
商周財訊E天下商界
台商新營銷英才亞洲
商場現代化中外管理
交流雜誌中國企業家
商界名家中國經濟周刊
哈佛商業評論中國台商雜誌
國際商情雙週刊
搜狐地圖新浪企業
搜狐商機新浪黃頁
華夏經緯海峽之聲
經濟部全球台商服務網
海基會兩岸經貿網
大陸資訊及研究中心
工總兩岸經貿服務網
國貿局台灣經貿網
大中華經貿服務網
中央社台商網兩岸網
 
 

出口貨物經保稅物流園區的操作程序如何?
黎 堅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均在大陸境內,若在境外接單,境內供貨,如何透過物流園區進行單純的貿易,其操作流程如何?請予解答。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依照「保稅物流園區」的操作程序:

一、「香港一日遊」概念
在某工業區內, A B 電子是兩家消費電子廠商。前者是液晶面板廠,後者則是電子組裝廠,兩者同屬一條供應鏈,在工業區內毗鄰而居。不過,近在咫尺的兩廠要進行貿易,長久以來必須繞道境外才能進行。作為典型的「出口加工型企業」,兩者要進行直接貿易,必須依據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適用於兩家出口加工企業之間的貿易行為,即:上游賣方成品→下游買方物料)的海關規範進行。過去依據加工貿易的相關規定,明確規定用於出口的成品,其所用料件可以事先不繳關稅和增值稅。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代價,是必須進入海關嚴厲而繁複的監管程序,以便與不享受優惠政策的「內貿」區別。在上下游進行「深加工結轉」時,如選擇最便捷的貨物直送,兩廠的交易被認定是內貿交易,因此,製成品的料件將被要求一一補稅;而下游 B 廠,因進料是來自境內,而被事先徵稅,待貨品出境才能退稅,從而給企業帶來額外的資金積壓。事實上,兩廠可被視為一家「兩頭在外」的大廠,只因為一道物流程序,就不能享受保稅優惠政策,在專業日益細分的今天,這種情形的確屢見不鮮。

貨物從大陸內地到香港視為「出口」,從香港運入視為「進口」,通過香港的搭橋,貿易的上下游均視為境外廠商,完全符合大陸內地的海關規範。因為,香港於 1997 年「回歸」後在所謂「一國兩制」的架構下仍然保持自由港的「身份」,對任何貨物的出入香港、以及在香港區內銷售,均不需繳納關稅、增值稅。廠商需要做的是在「香港註冊一個公司」,就能在一天之內完成貨物的「出口復進口」手續。(即:保稅物流園區相當於香港的功能)

二、物流園區「一日遊」
近年來,大陸各地紛紛設立保稅物流園區,園區設定四大功能:「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採購」和「國際轉口貿易」,園區滿足了「一日遊」的一切要件:貨物入區立即退稅,而且區內廠商無論何種性質,均享受統一的稅費政策和市場准入待遇。諸多針對國內企業收取的監管和在貨代、船代等費用的限制均免了。廠商只需與物流園區內的註冊公司進行業務,在上游,貨物進區就視同出口,可以立即退稅;而下游廠只需從園區進口貨物,拿到發票,向海關以「進料加工」理由申報,就能享受進口料件免繳關稅、增值稅的待遇。


三、操作程序
某廠出口貨物(此時收貨方為區內註冊企業)→入區報關→報檢(園區海關)→辦理退稅→核銷等相關手續,且可提前獲得退稅,貨物可在區內進行流通性加工、集拼、包裝、刷嘜頭等相關程序,出口備案(園區海關),運輸、配送到國外客戶。

(作者現為台北經營管理研究院執行委員、台商 張 老師)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處 台商服務窗口專線:02-23975955(上班時間:平日9:00~18:00) 台商張老師:02-27563266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台商服務中心:02-27151995 緊急聯繫專線:02-27129292 (24H) 大陸配偶關懷專線:02-27189995

委託單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執行單位 中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設計者 中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所 林震岩教授
特別聲明 資料均為執行單位從各網站與次級資料蒐集而來,僅供參考,引用資料時,請向有關單位洽詢其正確性。
(本網站僅提供公益性質的參考資訊,不提供任何匯款等涉及金錢服務或聯絡方式之類的交易行為資訊 )
本網站代管於HiNet,您是本站第 4542971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