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我原本在台灣中小企業作內帳會計,剛在大陸台商公司工作,請問大陸有內帳與外帳嗎?會計處理依據是什麼?有朋友說,大陸台灣差不多,可否採台灣的“ 商業會計法”進行帳務處理?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1. 大陸公司必須要有合法憑證才能入帳,不可以台商中小企業的內外帳觀念在當地作帳務處理,否則內帳一旦外傳,極易遭至稅務機關的處罰,若涉及漏開發票的行為,將被認定為偷稅!不可不慎!
簡言之,大陸台商所留存的資料 ( 含電子檔案 ) 要儘量與對外申報相吻合。
2. 大陸公司有核定與查帳兩種徵收方式,台商多屬查帳徵收方式,即由財務會計之所得調整至稅務申報之課稅所得。財務會計所依據的是 「企業會計制度」或 「 企業 會計準則」。兩者差異如下述,貴司為中小企業,可採用 「企業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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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 會計準則」 |
「企業會計制度」 |
實施面 |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由大陸上市公司率先實施,並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由大陸股份制企業實施,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台商)在 2002 年 1 月 1 日 起執行。 |
內容 |
內容包括一項基本會計準則,以及 38 項具體會計準則。隨後頒佈 38 號對應的「 企業 會計準則 應用指南」。詳見 http://www.mof.gov.cn/lm1899_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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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總則、 資產 、 負債 、 所有者權益 、 收入 、 成本和費用 、 利潤及利潤分配 、 非貨幣性交易 、 外幣業務 、 會計調整 、 或有事項 、 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 及 財務會計報告。 其他三大會計制度如 適用證券金融業的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適用於中小企業的 《小企業會計制度》 及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會計制度》等。 |
3. 「企業會計制度」或 「 企業 會計準則」 具法律效力,要依此進行帳務處理
兩岸會計原則對比 ( 節錄 )
項目 |
大陸會計原則 |
台灣會計原則 |
體系 |
大陸新版的 ” 企業會計制度 ” 、 “ 企業會計準則 ” 及 “ 會計法 “ |
台灣的 ” 財務會計準則 ” 、 ” 商業會計法 ” 、 ”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
地位 |
大陸的企業會計制度與準則有強制性,企業必須依法施行。 |
“ 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製 ”( 即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一號,原名為 ”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彙編 ”) 為會計理論。 |
擬定機構 |
大陸採取由政府部門(財政部)制定,統一制訂,即所有會計規範均由政府制定法規,強制企業所有會計事務均須依法行事。 |
臺灣的 ”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 是由臺灣會計師公會財務會計委員會公佈和臺灣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修訂。 |
「企業會計制度」或 「 企業 會計準則」雖強調與國際接軌,但仍有其 中國特色,以 「 企業 會計準則」為例, 確定發出存貨實際成的原則,取消過去其中的「移動平均」和「後進先出」法;新資產減值準則中則明確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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