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企業都不是市場中的獨佔廠商或領導廠商,難以完全掌控市場中的各種競爭活動;不過,卻都積極的尋求擴張市場規模與擴大市場影響力的途徑,以穩固在市場上的地位。通常,進行創新活動或模仿複製其他廠商的行為,是最常見的。因而,多數的領導廠商之行為,往往成為產業內追隨者的模仿複製的目標。一旦領導廠商之優勢要件被模仿或複製,必然損及既有的領導地位,領導者對於追隨者的行為也會採取必要的防制因應措施,以維護既有的市場地位與利益。所以,領導者為了維護市場地位,追隨者為了追求較大利益空間,產業內的競爭行為就不斷出現,也構成產業環境與領導者地位的不斷變遷,更因而形成產業動態演化之現象。
經過一段努力之後,企業可以在某些地區或特定領域中,形成幾近獨佔之市場地位;不過,此一過程是相當不容易的,對於維持其長久的領導地位,只會更為艱難。不過,由於產業領導地位的形成,可能來自於有效創新突破與長期效益累積之成果。一旦產業的領導廠商獲得豐厚的利益之後,總是會吸引眾多的潛在競爭對手加入市場,意圖分享經營利益;此時,廠商對其產業領導地位的維繫,就會成為一項重要的經營課題。
由於多數的潛在競爭對手,都可能以透過模仿領導廠商的行為來進入市場,並且藉由較低的產品價格來搶佔市場;潛在競爭對手的營運成本未必較低,但是透過低價搶佔市場之後,卻有可能因而建立起市場的灘頭堡之地位,能夠順利在該市場中參與競爭,一方面競食市場,另一方面威脅產業的既有領導廠商之市場地位。另外,潛在競爭對手也可能針對某些特定領域之市場需求,採取差異化或集中化的蠶食鯨吞之競爭策略,逐步的侵蝕領導者的市場空間,長期累積之後也會影響到產業領導者的市場地位。所以,領導廠商必然需要面對持續湧入之潛在競爭對手之挑戰。由於此類的挑戰,往往是依循領導廠商的策略模式,運用相似的技術資源、提供類似的產品服務;因而,可以將之歸類為「後有追兵」的競爭對手。
其次,擁有相關的技術產品資源與優質能力的企業,也可能會擴張市場領域而對特定產業中的領導廠商形成新的競爭威脅。通常,會形成威脅的「外來企業」,都是擁有更先進的技術或服務能量之企業,而且可能是其他領域的領導廠商;因而,通常都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提供類似或更優質的服務,而直接威脅到在特定市場領域的領導者。由於企業營運所運用的技術能力,多數仍有相當大的技術效能改善空間,而讓多數企業持續投入資源進行技術研發活動;或者對於各式資源的使用效能之提升,也有許多的改進議題,讓企業不斷的可以追逐更高效能的營運活動。所以,一旦擁有更高效能的技術或資源使用方式之企業,挾其優勢資源能力進入特定市場,就形成「前有來者」之現象,並且為產業的既有領導廠商,帶來更為嚴峻的經營挑戰與考驗。
所以,任一市場中的領導廠商,幾乎都會同時面對「前有來者」與「後有追兵」的競爭情勢;此一領導廠商需要在這兩股力量的夾擊之下,需要憑藉其特定的經營實力與市場反應能力,才能順利突破這兩股不同來源的競爭威脅。本質上,這兩種競爭威脅的性質不同;「來者」擁有的優勢資源,未必是領導廠商所擁有的,一旦「來者」挾其優勢資源而提供新而廣受市場歡迎的服務或產品,將會改變產業領導態勢,原有領導廠商就很快會失去其既有的領導地位,並且轉變成為在後追趕的廠商之一;「追兵」擁有的競爭資源,可能會瓜分到領導廠商的原有市場資源,並且在眾多追隨型競爭者之競食之下,可能會改變市場結構,而拉近領導者與追隨者之間的市場規模差距。簡言之,領導廠商面對「來者」所提供的創新服務,可能會有市場地位喪失的「鯨吞」型威脅;面對「追兵」的模仿追趕,可能有市場被「蠶食」型危機。
特定市場領域的領導廠商,在解決「鯨吞」型威脅與「蠶食」型危機的做法上,需要分別考慮到這兩類威脅與危機的構成要因,而分別採取適當的因應對策。憑藉複製模仿而進入市場的「追兵」,通常會以低價競奪市場而對領導廠商帶來極為複雜的競爭情勢。一旦「追兵」廠商採取的低價競爭,會迫使領導廠商降價來維持市場地位時,就會讓領導廠商面對「不降價會失去市場,降價會失去獲利空間」的兩難情境;如果領導廠商採取的因應對策失當,例如:與追隨者之間進行激烈的價格戰爭,領導廠商因為降價而導致的營收損失將是相當巨大的,也因而將原本的「蠶食」型威脅轉變為「鯨吞」型威脅。一旦領導廠商所面對的威脅產生巨大的變化,顯示產業的領導地位已經受到動搖,產業結構或領導廠商之組成,也將有所調整。因而,面對局部蠶食市場的「追兵」之競爭,所需採取的因應對策就是將對手的威脅範圍設限在特定的市場領域之中,而不能被發展成為全面性的威脅。例如:只有部份產品降價來因應對手的價格競爭,或者讓開部份的市場空間讓追隨者佔有,據以區隔蠶食性的競爭威脅之壓力範圍。領導者只要能夠規劃追隨者可以參與競爭的範圍,自然就是持續維持其市場領導地位,而不會被龐大的「追兵」動搖其既有的市場領導地位。
面對「鯨吞」型威脅的產業領導者,最擔心的是市場領導地位會被完全取代。能夠取代既有領導廠商之市場地位的「來者」,必然是擁有更為先進的技術或產品能力,藉由產品或技術的替代作用而取代既有領導者在市場上的角色。產業領導者未能夠防範此類競爭者的進入,顯示兩者之間可能有著重大的技術或產品效能之落差,也顯示既有的產業領導廠商之領導地位,原本就是不穩固的。如果擁有先進技術與服務能量的廠商,因為過去「不屑」於介入營運的市場、或是過去未注意到的市場空間,而在既有的領導廠商努力耕耘之下,逐步呈現此一市場之營運價值時,既有領導廠商的市場地位是岌岌可危的。因為這些擁有先進技術的廠商,會相當容易的介入市場競爭,進而擷取豐碩的市場利益;技術能力較弱的既有領導者,只能淪為二線廠商。
所以,產業的既有領導廠商在面對「鯨吞」型威脅與「蠶食」型威脅時,分別有著不同的條件,以及因應威脅的對策措施。
領導廠商在面對「追兵」與「來者」之競爭威脅,最基礎的因應邏輯就是夠回歸市場需求之基本要件,從中徹底檢討服務對象的需求特徵與滿意要因。否則,一旦陷入價格競爭,就是讓廠商本身陷入重重險阻之中,甚至難以自拔而最後導致優勢盡失。如果消費者選擇的是低價位的產品或服務,原有的領導廠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之成本不夠低,就是留下更低成本之新競爭者可以發揮的市場空間與機會;如果消費者選擇的是優質的產品或服務,原有的領導廠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之滿意度不夠,也是留下市場空間給追隨者或其他領域廠商的介入機會。或者在先進技術廠商介入市場之下,原有的消費者紛紛轉向,也導致領導廠商的地位難以為繼。
由於領導廠商與其主要顧客之間的關係,通常是有長期互動之特徵存在,而讓廠商可以充分瞭解顧客需求與需要改善之處,進而成為維繫市場地位的要素。所以,出現「前有來者、後有追兵」的情勢與倍感威脅,可能是領導廠商與其主要顧客之間關係不夠緊密,無法維持最優質的產品或服務之供應能量;如果領導廠商與其主要顧客的關係穩固,這些「來者」或「追兵」將不容易有效的取得預期的市場資源,此類的進入威脅是屬於貿然進入市場之類型,很容易就可以被化解。期望多數的領導者,都能夠讓「來者」或「追兵」陷入貿然進入市場的困境,而不要讓自己的領導地位受到嚴峻的威脅。
(本文作者現為銘傳大學企 管系副 教授、台商 張 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