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3个月回升

2023-11-23 07:2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北京11月22日讯(记者冯其予)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22日表示,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万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比9月份快2.1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回升;前10月累计38.54万亿元,同比增长6.9%。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介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3消费提振年”总体安排,抓住国庆假期消费旺季有利时机,加快落实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金秋购物节、家居焕新消费季、新能源汽车消费季等活动,优化消费供给,创新消费场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扩大。

  商品消费增速加快。10月份,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月加快1.9个百分点。户外运动、新型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通讯器材、汽车、家电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5.7%、14.6%、11.4%和9.6%,比上月分别加快15.0、14.2、8.6和11.9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3.5%,占新车销量比重达33.5%。

  服务消费较快增长。前10月,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19%。在节日效应等因素带动下,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服务消费需求集中释放。10月份,餐饮收入4800亿元,同比增长17.1%;电影票房收入超36亿元,增长约七成;铁路旅客运输量、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同比分别增长195.6%和55.8%。

  网上零售增势较好。前10月,网上零售额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3万亿元,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6.7%。

  实体零售持续恢复。前10月,限额以上实体店零售额同比增长4.3%,增速比前9月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便利店、百货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3%、7.2%、4.7%和3.6%。国庆期间,全国示范步行街日均客流量同比增长87.4%,36个大中城市重点商圈日均客流量同比增长1.6倍。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刘朋)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3个月回升

2023年11月23日 07:2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北京11月22日讯(记者冯其予)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22日表示,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万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比9月份快2.1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回升;前10月累计38.54万亿元,同比增长6.9%。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介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3消费提振年”总体安排,抓住国庆假期消费旺季有利时机,加快落实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金秋购物节、家居焕新消费季、新能源汽车消费季等活动,优化消费供给,创新消费场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扩大。

  商品消费增速加快。10月份,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月加快1.9个百分点。户外运动、新型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通讯器材、汽车、家电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5.7%、14.6%、11.4%和9.6%,比上月分别加快15.0、14.2、8.6和11.9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3.5%,占新车销量比重达33.5%。

  服务消费较快增长。前10月,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19%。在节日效应等因素带动下,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服务消费需求集中释放。10月份,餐饮收入4800亿元,同比增长17.1%;电影票房收入超36亿元,增长约七成;铁路旅客运输量、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同比分别增长195.6%和55.8%。

  网上零售增势较好。前10月,网上零售额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3万亿元,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6.7%。

  实体零售持续恢复。前10月,限额以上实体店零售额同比增长4.3%,增速比前9月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便利店、百货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3%、7.2%、4.7%和3.6%。国庆期间,全国示范步行街日均客流量同比增长87.4%,36个大中城市重点商圈日均客流量同比增长1.6倍。

 

(责任编辑:刘朋)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