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陸媒《第一財經》報導,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曾指出,大新規強調「預售款監管額度與開發企業信用等級掛鉤」,這意味直接點名信用較差、未正常履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按較高額度予以監管。以「昆明監管新規」為例,若建商一年內有一次不良行為就將監管資金從25%調高為30%,後續的地產開發也因信用減分,將波及土地競拍、建案審批。從上述例子來看,中國大陸政府面對市場仍然採取高度監管的方式進行。但干預自由市場,是否會帶來後續問題、兩岸打房政策是否能達到穩定房市,落實居住正義,還有待觀察。《原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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