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與揭露 是企業去碳轉型的首要策略
來源:工商時報網
文/陳盈州(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永續發展服務團隊負責人與確信服務負責人)
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於2021年11月1至12 日在英國舉行,會議重點為2050淨零排放。而台灣政府也於2021年10月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此次修改不僅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之後將對排放源與高碳含量之進口產品徵收碳費,並專款專用於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工作。此舉也將使對鋼鐵、水泥或其他高碳含量等進口產品有需求的業者有營運成本增加的風險。
碳定價將成為氣候行動的催化劑
截至2021年6月全球已有132個國家提出2050年或更早達成「淨零」排放,但如果缺乏「碳定價」這項催化劑,「淨零」仍無法成功。因此,早有許國家積極規劃碳定價。
歐盟碳交易系統於2005年便已啟動,至2021年7月有許多國家參與交易,產業覆蓋鋼鐵、水泥等製造業。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場─中國碳交易系統也於2021年7月啟動首日碳排放配額,讓每一噸的「碳」有價格。歐盟除了碳交易系統,為了將2030減量目標從原本相較 1990 年減少40%提高到至少55%,新增碳邊境調整機制─碳關稅(CBAM),要求進口商購買憑證來抵銷進口產品的總含碳量。
完整掌握碳足跡以解決問題
從上述各國碳定價作為,不難看出讓「碳」有成本很重要,但最終「碳成本」只能扮演著邁向淨零排放的輔助腳色。任由碳市場再大,又或是課徵多重的碳稅(碳費),若不做變革,淨零排放的目標終究不會達成。真正的去碳需利用創新方式做低碳轉型,進行創新之前,盤點碳足跡與碳揭露便成為首要重點。碳盤查至揭露過程相當耗時且繁雜,如果不清楚碳足跡,企業不知道問題點在哪,也無法針對此痛點進行低碳轉型。因此,建議企業應儘速進行完整碳盤查與揭露相關策略:
一、制定去碳目標:企業在設定去碳目標時,可以參考ISO國際標準,導入溫室氣體盤查機制,完整了解企業的重要碳排放來源。此外,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也提供企業系統性的評估方法,將能提升去碳目標的可靠性。
二、進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CFD)可協助企業建立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管理機制,進而將相關財務影響量化。運用TCFD進行氣候風險與機會評估,使企業能進行更明智的業務發展及資產配置決策,並可充分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三、發展內部碳定價: 「碳揭露計畫」(CDP)持續鼓勵企業發展內部碳定價,此方法可當作檢視企業承受轉型風險的壓力測試,也成為企業管控碳風險及評估企業承擔去碳責任的衝擊參考。
近年淨零排放的國際趨勢興起促使主管機關展開修法與行動,而企業在面臨氣候變遷風險,勢必要發起相應之氣候行動。透過制定去碳策略,企業更能完整掌握自身產業的問題點,同時了解氣候風險帶來的機會並加以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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