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軌綠色金融3.0 金融業應建立氣候風險管理制度
來源:工商時報網
文/陸孝立(勤業眾信永續發展服務團隊風險諮詢部門副總經理)
為加強永續金融推動力道,台灣金管會於今年9月正式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本次聚焦於氣候變遷議題,透過「佈局、資金、資料、培力、生態系」五大推動面向,期望達到「整合金融資源,支持淨零轉型」之願景,而未來政策推動的重點方向,即是強化金融業氣候風險管理能力。
為了協助金融業持續深化永續金融,近期金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陸續發布銀行、保險、證券、投信、期貨等行業之氣候風險管理相關指引,要求各業態金融機構應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的四大面向「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為基礎,將氣候風險納入既有的風險管理程序中。
一般企業在推動TCFD時,重點在於評估企業經營所面臨之氣候變遷風險;而金融業則應該將重點放在投融資組合以及對象之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上,在今年3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與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就曾發布氣候相關揭露(IFRS)準則草案,要求企業揭露其面臨之重大氣候風險與機會的相關資訊,並著重在「轉型風險暴險」主題及相關指標,以協助金融機構在進行投融資時,能衡量與計算投融資組合氣候風險。
另一方面,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亦於2022年6月發布「氣候相關財務風險管理和監理原則」,以有效強化監管氣候變遷帶來的轉型風險與實體風險。
承上所述,永續金融在氣候風險治理的推動上,必須仰賴企業以及金融業共同努力執行,而對於金融業而言,隨著永續金融政策的推展,必須肩負起把關以及資金引導的角色,除了充分了解並控管投融資對象的「ESG及碳治理能力」,以有效評估企業治理成熟度並降低投融資風險之外,更應依據永續金融分類標準或者設定更嚴格的ESG門檻,以達到積極引導產業低碳轉型與ESG治理能力的提升。
勤業眾信永續發展服務團隊建議,隨著ESG趨勢的白熱化,金融機構應提前佈局,除了過往在特定單位推動永續金融外,也應該納入更多高階主管及部門的參與,來將永續金融的精神由上而下,全面性的深植於企業組織與文化,並進一步擴展至投融資對象,以身作則發揮金融業影響力,帶動整體產業及企業永續發展。
同時,應留意年底金管會將發布之「永續金融評鑑」,透過將評鑑指標納入金融商品設計、金融服務提供、投融資決策、風險管理等重要核心流程,參酌海內外標竿同業做法,檢視並深化自身作為,打造永續金融典範。
從綠色金融1.0到2.0,再到現今的3.0,主管機關對永續金融的態度,已從採鼓勵性質推動金融機構對綠能產業挹資,轉變至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將資金流轉至支援綠色及永續發展產業茁壯、並兼顧氣候及ESG風險之完整評估。展望未來,期待金融業能與產業攜手合作,共同正視及面對氣候風險,成為在氣候變遷之下強化資產健全、促進低碳經濟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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