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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期 (2002年12月份)

大陸稅務機關查稅與台商因應之道作者:林永法

      大陸稅制主要稅種收入有所得稅(含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間接稅(含增值稅、消費稅及關稅等)及其他稅收。中國2001年稅收總額1.2兆人民幣,其中間接稅佔70﹪、所得稅佔20﹪、其他稅種10﹪。

中共稅收盲點及查稅背景

      中共稅收執行的盲點,主要為:1.幅員廣大稅捐管理勾稽不易;2.交易量大筆數眾多電腦化不易;3.稅捐稽徵查稅經驗不足;4.增值稅騙稅誘因太大;5.稅務法令變動中給予騙稅可趁之機,讓合法經營者無所適從。

      因此,中共查稅單位取經台灣經驗,特別仿照財政部早期成立稽核組的模式,在稅務總局底下成立稽查局,統籌全國稅捐稽查工作,以排除各地機關利益糾葛容易包庇的現象及缺失。稽查局底下設稽查處,派駐查稅人員到各地各省查稅,由中央稅務總局統一指揮,查稅人員多為年輕少壯,經過專門查稅養成訓練之查稅精英合計達14萬人,5年內查核成效顯著,合計為國庫增加補稅收入達1,800億人民幣。查稅範圍主要針對偷騙稅、詐騙出口退稅、中外資企業假冒租稅優惠取巧,以及利用關聯性企業交易等不正常行為。

      大陸自從入世以後,已經開始重視各項金稅工程,正如稅務總局長金人慶所言:全國稅務機關將繼續按照「加強徵管、堵塞漏洞、懲治腐敗、清繳欠稅」,並於2002年10月15日公布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賦予稅捐機關更大查稅權限,加強稽查力度,嚴肅查處偷、騙、抗稅行為,以避免稅收流失。

偷漏企業所得稅的伎倆

一、企業所得稅風險

偷漏企業所得稅之情境,主要有下列幾種:

1.關聯企業利潤安排:不當利用境內外設立不同公司,以安排價格方式交易,達到控制利潤少繳稅捐的目的。

2.存貨計價增大存貨成本:以不同方式的存貨計價方法,例如選擇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等方法,以達到安排利潤的目的。

3.折舊計算不當:以不當採行加速折舊年限方式,達到增加費用的目的。

4.虛增利息費用:以減少資本投資,增大融資借款支付利息,以達到增加費用的目的。

5.不當利用租稅優惠:利用各地招商私訂各種違反中央政策的租稅優惠條款,以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6.虛報薪資、人頭工資、加班費:利用稅捐勾稽不易的盲點,不當虛增薪資費用。

7.漏報短報收入:銷貨收入不開增值稅發票,不依法記帳,以達到漏稅的目的。

8.作假帳:以帳務會計手法,達到移花接木漏稅目的。

9.取得虛設行號發票增列成本費用:此為中共現階段最為棘手的金稅工程。

10.海關走私貨物逃稅:造成進銷存無法確實記帳,必須仰賴小金庫。

11.有外銷收入不報稅:利用跨國查稅不易的租稅盲點,達到偷漏稅目的。

12.存款利息未報:此多半為一時的疏忽。

13.匯兌損益未報:多為無心的疏忽。

二、增值稅風險

(一)偷漏稅之情境

1.漏開短開跳開增值稅發票:以達到偷漏增值稅目的,一般而言,此種情境牽涉廠商產品競爭力問題。

2.虛開發票:設立虛設行號販售增值稅發票圖利,並因此幫助受票廠商虛增進項稅額扣抵,達到偷漏稅目的。此為中共所最頭疼最優先打擊的對象。

3.大頭小尾:利用增值稅發票收執扣抵聯與存根聯的差異記載,達到取巧目的。

4.以顯著偏低價格開發票。

5.自用物品視為銷售未開發票。

6.海關報關不實或走私進口。

7.不得扣抵進項而扣抵。

8.偽造發票或不當取得虛設行號發票:其中不當取得虛設行號發票,最讓台商頭疼。

9.開小發票而不開大發票。

10.不當適用稅率。

11.假報出口退稅:此類案件屢見不鮮。

重大偷漏稅手法

(二)重大偷漏稅案例

1.廣東潮陽普寧虛開增值稅發票虛報退稅案

      案情摘要:由於1998年起中共中央為發展經濟鼓勵出口創匯,大幅度提高商品出口的退稅率,潮陽普寧兩市犯罪團伙約200人,自1999年起開始利用國家政策,陸續開設206家虛設行號公司,有的公司地址查無此人,有些是10餘家公司註冊登記於十餘平方公尺的房子,甚至有些公司地址開在廁所。

      其偷漏稅手法為:以專業分工一條龍作業,設立虛假的供貨企業領取增值稅發票,專門虛開增值稅發票,證明出口企業確實購進貨物;再花錢買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貨物確實出口;再到地下錢莊取得出口收匯核銷單,證明外商確實向國內匯入外匯;另有一組人專門提供徵稅專用稅票,證明出口企業已經按國家規定稅款。每個環節均經過設計專人負責分工作業。然後再由假出口企業憑此兩單兩票申請出口退稅圖利,參予共犯牽涉稅務、海關、外匯管理、工商、外經貿、銀行等部門人員,被查獲共計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為323億人民幣,假冒退稅金額達40餘億人民幣,堪稱中共第一大騙稅案。

2.哈爾賓市正聯物資經銷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增值稅發票案

      案情摘要:正聯物資公司為虛假公司,其負責人串通稅務人員共計開立10餘家同樣公司,共計領用增值稅發票244本,專門販售發票圖利,每筆交易按票面金額收取2﹪手續費,被查獲時共計已開出1,670張發票,其受票企業達764戶,遍布七省市。

3.湖南岳陽市長江珠寶首飾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案情與正聯公司案類同。

4.柳州勞聯公司、柳州貿易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案情與正聯公司案類同。

個人所得稅查稅風險點

三、個人所得稅風險

(一)中國富人九大成因(摘錄自南方都市報2002年8月份):1.企業承包制的承包人;2.因國家政策而受益的人;3.國家鼓勵私經濟展而下海的人;4.倒賣生活資材賺取價差的人;5.早期涉足證券市場的投資人及證券從業人員;6.房地產投資人;7.倒賣各種指標及出口配額的人;8.特殊職業如影視明星、體育明星及作家;9.科技成果轉讓受益者。

(二)估計年個人稅稅收損失:1000億人民幣

(三)偷漏稅推估情境

1.2000年個人稅佔稅收比重為4.7﹪,一般國家為30-40﹪,OECD國家標準值為26﹪。

2.2001年全國個人存款額8兆人民幣,其中20﹪高所得者收入佔80﹪財富,但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只佔10﹪。依據正常值估計,個人稅收應佔稅收比重為15﹪,逃漏稅金額應為1,000億人民幣(1兆×15﹪-4.7﹪)。

3.工資薪津佔個人稅比重為40﹪,顯示許多非工資收入漏稅情形嚴重。

(四)個人所得稅查核重點:1.金融保險證券房地產業;2.律師、會計師、審計師、稅務師、評估師事務所;3.足球俱樂部;4.高薪技術企業和新興產業;5.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代表機構;6.高等院校;7.星級飯店;8.娛樂業;9.效益好的其他企業單位。

(五)個人稅查稅風險點:1.利用非居住者身分不報稅;2.利用稅務資訊不足不報稅;3.所得不扣繳、不申報;4.利用境外付款不報稅;5.銀行存款不對稱查稅;6.身分與所得稅不相當查稅。

(六)個人稅查稅成效

1.依據中國為富不稅問題調查,北京自2002年10月起,針對30萬家納稅單位裡年薪超過10萬元者進行監控,其中3,200家外資企業已經自動補繳個人稅6,000萬人民幣。

2.劉曉慶偷漏個人收入調節稅18萬人民幣,罰鍰18萬人民幣,最後雖以補稅2,907人民幣了事,但已經達到殺雞儆猴效果。

3.其他位居財富排行榜者,已經開始重視被查稅的風險,因而自動開工資補繳個人稅。

4.外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派駐大陸員工,已經開始注意繳納個人稅問題,有些為了避免麻煩,甚至採人頭包稅方式。

查稅資訊來源及偷漏稅後果

      中共查稅資訊取得來源,主要為:1.銀行帳戶通報稽核;2.海關資料查核;3.上下年度所得資料比對;4.租稅優惠期間與課稅期間比對;5.財務會計人員舉發;6.往來客戶舉報;7.公關人士舉報;8.嚴打期間查核;9.稅收欠佳時期查稅;10.以前年度欠稅追追追;11.資料勾稽查稅技巧增強;12.不當跨國租稅規劃;13.地方政府招商亂開租稅優惠支票。

被查到偷漏稅之後果

(一)補稅:可以無限期補稅。

(二)罰鍰:行政罰款性質。

(三)判刑坐牢:一般常見是依中共刑法第201條及204條規定處以刑罰,偷漏稅金額在納稅額10﹪以上且金額在1萬人民幣以上者,要處3-7年有期徒刑,情節重大者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2年11月5日公告關於騙稅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10﹪以上,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01條規定定罪處罰:

1.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或記帳憑證;

2.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

3.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納稅;

4.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5.繳納稅款後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

(四)限制出境:在欠稅未繳清前,扣留身分證件不准出境。

(五)企業易主:欠稅無力繳清則影響經營意願,退出經營。

(六)列入查稅黑名單。

(七)取銷部分優惠:例如海關企業分級將被降級,影響進口增值稅記帳優惠。

(八)銀行信貸影響:從此難以在大陸銀行取得信貸融資。

台商因應之道

綜上所述,台商為避免騙稅偷稅抗稅而遭處罰,其因應之道有:

1.注意稅務法令的變動;2.注意每一階段查稅的重點;3.取得進貨憑證要加以查證;4.檢查有無不當的跨國租稅安排;5.自行檢查會計帳簿是否完整;6.檢查存款資料與營收資料是否相當;7.注意台籍幹部報稅問題;8.加強產品競爭力以免因開立增值稅發票而無法獲利;9.建立被查稅時之緊急處遇措施;10.合法節稅但不逃稅;11.小額欠稅趕辦補報補繳免除刑罰 。

(台商張老師林永法為三泰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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