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69 期 (2022年1月份)

中國大陸臺商因應碳減排政策投入改善技術設備之稅務處理作者:何淑敏

零排碳是全球趨勢,2020922日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指出,中國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在中國大陸經營事業的臺商如何因應中國大陸最新的碳減排政策,本文將現行法令,從投入改善技術設備之稅務處理及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二個面向說明之:

一、投入改善技術設備之稅務處理:

1.消費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規定:木質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5%的消費稅。

2.車船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稅。

3.車輛購置稅:根據《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自202111日至202212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前開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4.企業所得稅:

(1).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汙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企業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優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3).研究開發費用加計及加速折舊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和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享受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優惠。根據《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部分設備、器具投資可享受加速折舊優惠政策。

(4).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優惠

根據《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5.增值稅:

根據《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規定: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

二、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

中國大陸從2011年開始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促進碳減排方面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是,現階段中國大陸針對碳排放權交易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似乎不利於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展和碳達峰目標的實現。針對碳稅等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包括探討是否開征碳稅等,中國大陸仍需加強研究,努力打造一套綠色稅制,以充分發揮碳減排作用

(本文作者何淑敏現為智興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長、臺商張老師)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