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8 期 (2022年10月份)
RCEP生效對臺商外移與出口之影響分析作者:林永法
一、RCEP為何引起關注?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簡稱RCEP,是於2020年11月15日在RCEP領袖峰會以視訊方式簽署,是由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發起,外加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共計15個締約方所構成的自由貿易協定。此協議也向其他外部經濟體開放,比如中亞國家、南亞及大洋洲其他國家。RCEP旨在通過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建立統一市場的自由貿易協定。經批准生效後,「各成員之間關稅減讓以10年內降至零關稅的承諾為主。該協定於2022年1月1日對已批准之成員國正式生效。[1]由於臺灣並未加入RCEP,而且RCEP成員國中,有韓國及中國大陸的產品位階與臺灣產品的重疊性高,也是貿易主要對手,因此有可能對臺灣部分產業進入RCEP市場構成威脅,因而引起關注。
二、RCEP對已經在中國大陸或東協國家投資之臺商之影響分析
RCEP對臺商之影響程度,一般是著眼於對臺灣產業之影響。其假設前提是臺商並沒有做跨國或跨境的產業布局,而僅有臺灣的產業基地。因為臺灣並未加入成為RCEP成員國,因此無法搭成員國間承諾逐年減免關稅的優惠,因此產品進入RCEP成員國可能負擔比成員國間產品更高的關稅負擔,因而增加產品進入成本,不利於產品輸往RCEP之廣大市場。然而實際情況是,臺商已經前往中國大陸投資超過三十年,而且也自2002年起先後前進東協國家投資,2008年因中國大陸實施《勞動合同法》及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所得稅合一制度,後又為了因應中國大陸輸美產品加徵關稅的貿易戰,臺商已經從單一的在中國大陸投資,已經擴大跨足在東協國家投資。因此,如從臺商產業而言,RCEP之生效,無論是對已經在中國大陸投資之臺商,抑或對已經前往東協國家的臺商,其產品輸往RCEP成員國,均能適用RCEP成員國間提供之關稅減免優惠。因此,RCEP對已經在中國大陸或東協國家投資之臺商之影響有限。
三、對謹守臺灣之產業之影響
臺灣仍有許多隱形冠軍企業,僅以臺灣立足,但其產品可以行銷全世界。對於此類未前往中國大陸或東協投資之臺商,其產品要從臺灣直接報關出口,因為臺灣並非RCEP成員國,因此其產品輸往RCEP國家即不能適用優惠關稅,因不適用RCEP減讓關稅而可能導致進口國的成本增加,因而影響競爭力。然而在實際上,堅守臺灣的企業,其產品如輸往中國大陸,如果屬於ECFA的適用清單,仍可適用優惠關稅。如果非屬ECFA適用清單的產品,以及銷往RCEP國家產品,因為 RCEP協定中的原產地規則,若想適用RCEP協定的關稅減免,產品的附加價值必需有40%以上為成員國境內製造。臺灣廠商也可採取策略合作方式,只要在RCEP國家之加工率累計達到40%以上,即可搭RCEP優惠關稅的列車。更重要的是,臺灣廠商出口至RCEP國家之產品,其中70%屬資通訊產品,受惠世界貿易組織(WTO)中的資訊科技協定(ITA)而享免關稅的優惠,其餘30%課徵關稅多屬傳統產業之產品。臺灣產品出口受到RCEP影響之部分,除了農產品具有屬地保護主義特性外,工業產品例如石化、紡織、鋼鐵、家具、鞋業等,亦可利用中國大陸以及東協廠做產業分工,以享受利用RCEP優勢極大化。由於多數傳統產業早已有產能分散與外移的布局,不易面臨較高關稅而喪失競爭力的立即風險。[2]當然對於尚未在RCEP國家投資之廠商而言,如果衡量其競爭力可能會受到RCEP進口國關稅影響,也可能產生磁吸效應,而會進行評估是否外移投資。然而由於外移投資,在現階段因為國際經貿情勢變遷,臺商開始調整兩岸及全球投資布局。由於在東協國家投資,首先必須克服語言障礙以及因語言障礙產生的管理障礙,而且起步已較晚,土地、勞動及環保成本已經上升,因此如非有充分準備,建議應審慎為之。仍以自我提升產品產生競爭力,以減輕RCEP國家關稅之衝擊為上策。
四、RCEP對臺商外移投資影響之統計分析
(一)RCEP生效後臺商往中國大陸外移投資情況
依據大陸委員會111年7月份兩岸經濟交流統計速報資料,2022年7月止臺商企業赴中國大陸投資件數及增減百分比如下表:
表一: 2022年1-8月臺商企業赴中國大陸投資件數及金額表
項目 |
111年8月 |
111年1-8月 |
||
投資件數 |
22 |
(-40.5%) |
238 |
(-14.1%) |
投資金額(億美元) |
4.8 |
(-0.0%) |
26.0 |
(0.0%) |
註:根據大陸委員會111年8月份兩岸經濟交流統計速報編制
由以上資料可以解讀為,臺商赴中國大陸投資件數與金額,均呈現大幅減少,可能因為國際經貿情勢以及中國大陸投資環境變遷,導致去中國大陸投資的熱潮已過,部分因為東協國家投資政策的磁吸效應,以及歐美國家採取安全自主供應鏈有關,
(二)RCEP生效後臺商往東協國家外移投資情況
依據主計總處2022年9月5日發布國情統計通報指出,今年1~7月臺灣對新南向政策18國投資金額達22.1億美元,占對外投資總額43.9%,就投資業別觀察,以製造業占65.2%最多,其中的電子零組件占比更高達47%為大宗。另,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亦占18.3%。而2021年臺灣核准對新南向18國投資額58.3億美元,占對外投資總額的46.3%。[3]
由此可見,臺商因應經貿環境變遷,仍然持續在做分散投資布局,RCEP之生效,亦可能是臺商外移東協國家投資的考慮因素之一,然而外移投資之情況並不突出,而是基於其他因素外移例如貿易戰、疫情以及主要市場供應鏈政策等影響之考量。
五、RCEP對臺灣產品出口影響之統計分析
RCEP是於2022年1月1日對已批准之成員國正式生效。因此,要觀察RCEP對臺灣產品出口東協國家以及中國大陸之影響,可依據2022年以來已公布之進出口統計資料加以解讀。
表二:2022年1至8月 臺灣對東協10國進出口統計[4](2022-09-20統計)
單位:百萬美元;% |
||||||||
國家 |
貿易總值 |
出口 |
進口 |
出入超 |
||||
金額 |
年增率 |
金額 |
年增率 |
金額 |
年增率 |
金額 |
年增率 |
|
東協10國 |
93,515
|
23.06
|
56,231
|
22.83
|
37,284
|
23.41
|
18,947
|
21.72
|
新加坡 |
29,186
|
18.49
|
20,702
|
23.47
|
8,483
|
7.87
|
12,219
|
37.25
|
馬來西亞 |
21,310
|
33.99
|
11,837
|
40.39
|
9,472
|
26.78
|
2,365
|
146.30
|
印尼 |
9,941
|
49.67
|
2,245
|
17.25
|
7,696
|
62.79
|
-5,451
|
93.79
|
越南 |
15,231
|
13.64
|
10,439
|
11.37
|
4,792
|
18.91
|
5,647
|
5.68
|
泰國 |
9,642
|
12.97
|
5,176
|
12.33
|
4,465
|
13.73
|
711
|
4.30
|
菲律賓 |
7,227
|
20.99
|
5,047
|
25.90
|
2,180
|
10.96
|
2,867
|
40.25
|
柬埔寨 |
724
|
14.82
|
619
|
12.42
|
105
|
31.21
|
513
|
9.22
|
緬甸 |
202
|
38.10
|
140
|
30.93
|
62
|
57.66
|
78
|
15.47
|
汶萊 |
38
|
-64.91
|
22
|
91.94
|
16
|
-83.38
|
6
|
– |
寮國 |
16
|
-9.44
|
4
|
-36.78
|
12
|
6.20
|
-8
|
63.68
|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
製表日:2022.09.20 |
依據上述統計資料可以看出,RCEP自2022年1月1日生效以來,臺灣產品出口東協國家之貿易總值為935億美元,年增率23%以上,出口金額562億美元,年增率22.83%,仍呈現成長趨勢,因此可以解讀為RCEP對臺灣出口產品,雖有個別產業差異,但總體而言仍不受影響。然而因為RCEP對日韓產品具有長期優勢,因此臺灣產品出口是否受到影響,仍需做後續觀察。
表三:2022年1-8月臺灣對中國大陸出進口統計 單位:億美元
項目 |
111年8月 |
111年1-8月 |
||
對中國大陸貿易總額 |
175.7 |
(-5.1%) |
1421.0 |
(6.9%) |
對中國大陸出口 |
105.1 |
(-5.4%) |
830.7 |
(3.3%) |
自中國大陸進口 |
70.6 |
(-4.6%) |
590.3 |
(12.4%) |
出(入)超 |
34.5 |
(-7.0%) |
240.5 |
(-13.9%) |
兩岸(含港)貿易總額 |
222.9 |
(-8.3%) |
1882.0 |
(7.7%) |
對中國大陸(含港)出口 |
151.2 |
(-9.9%) |
1282.0 |
(6.0%) |
自中國大陸(含港)進口 |
71.8 |
(-4.7%) |
599.9 |
(11.7%) |
出(入)超 |
79.4 |
(-14.1%) |
682.1 |
(1.4%) |
註:根據大陸委員會111年8月份兩岸經濟交流統計速報編制
依據上述統計資料可以看出,RCEP對臺灣產品出口中國大陸,無論貿易總值或出口,均呈正面成長,因此可以解讀為RCEP對臺灣產品出口中國大陸不受影響,然而對於貿易出超呈現減緩趨勢,應予重視。
(作者林永法為三泰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臺商張老師)
[1]維基百科,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https://zh.m.wikipedia.org/zh-hant/%E5%8C%BA%E5%9F%9F%E5%85%A8%E9%9D%A2%E7%BB%8F%E6%B5%8E%E4%BC%99%E4%BC%B4%E5%85%B3%E7%B3%BB%E5%8D%8F%E5%AE%9A
[2] RCEP對臺灣的衝擊因時而異,中國信託銀行,2020/11/20,https://www.ctbcbank.com/twrbo/zh_tw/index/ctbc_article/blog_market/blog_market_news/20201120002.html
[3] 主計總處,今年1-7月我國對新南向政策18國投資 占對外投資43.9%,經濟日報,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GgGOGJL
[4] 經濟部國貿局,我國對東協10國出進口統計表-按各年分,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375&pid=51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