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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2 期 (2023年2月份)

臺商自中國大陸退場應如何做好臺幹的職涯規劃?作者:石賜亮

臺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人在中國大陸投資已經20多年,雖然屬於中小企業加工製造的規模,因為具備專業技術及品質穩定的信譽,從一開始每年都能有理想的獲利。但是這三年來由於疫情的影響,營業情況起起伏伏,甚至無法掌控營運趨勢,不但無法達到獲利水準,也使經營元氣大傷,陷入生存困境。隨著本人年事已高,最近一直在困擾中思考是否應該脫手專賣、轉移到東協國家或乾脆結束營業等問題。其中最掛意的是幾位跟著本人打拼的臺籍幹部,他們都很敬業,任勞任怨,估計在職涯發展上還有15年以上的光景。未來在本人的決策表態後,可能也會造成他們的不安和生計的影響。基於過去同甘共苦的情誼,以及身為經營者的責任,請問有那些建議,能夠妥善協助這幾位臺籍幹部的職涯發展問題。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從以上的問題分析,未來的情況會將目前的營運結束為前提,然後可能發生幾種處理的情況,會影響到追隨這麼多年來的臺籍幹部的前途。有以下的幾點建議提供參考:

一、原企業結束時,請務必將這些臺籍幹部應該得到的退休或資遣的補償金,起碼以法定標準,或者甚至在做得到的範圍,酌予增加,達到基本的企業責任。

二、在確定要將企業結束之前,建議和這幾位臺籍幹部懇談,說明原因並瞭解他們對未來的意向,有那些可以協助幫忙的地方?雖然自己覺得無法繼續經營,但是如果他們其中有人覺得仍然有發展的空間,可以改變規模,繼續經營相關事業,那麼也可以在可能的範圍內,如原有可用的設備給予優惠,支持他們建立新的基礎。

三、如果決定將原企業轉讓給其他經營者時,先徵詢這些臺籍幹部的意見,將他們轉移到接手的新事業單位,繼續他們的職涯發展,做為轉讓的附帶條件之一。同時,將他們的年資、福利、與合理的待遇也能夠有周全妥善的安排。

四、如果企業決定從中國大陸撤退轉移到如東協等其他國家,得事先徵詢這些臺籍幹部本人的同意,是否願意隨企業搬遷。容許他們有考慮的時間,因為牽涉到的可能還是家屬的意見,以及兒女教育安排的問題,而合理的搬遷與待遇的條件,也都要列入協商的考慮。

五、除了以上的各種情況之外,企業主也可以透過自己與兩岸等同業和上下游廠商的關係,為他們推薦媒合適當的工作職位,只要雙方都覺得合適,就可以順利的延續臺籍幹部的職涯發展。

    從誠心關懷的善意出發,起碼可以做到仁至義盡,問心無愧,盡量得到圓滿規劃的結局。

(本文作者石賜亮現為中華企業經理協進會常務理事、臺商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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