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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汰”功能彰显 2022年首批退市公司隐现

2022年01月07日 06:49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璐

  新年伊始,*ST济堂、*ST新亿和*ST金刚刷新了“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3家公司正在候场,只待监管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年是退市新规实施的第二年,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认为,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已逐步完善,但是若要与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相匹配,真正发挥“劣汰”功能,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重新上市、破产重整制度,进一步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构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良好生态。

  财务类退市指标将发威

  “完善的退市机制是市场发挥优胜劣汰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改革能否取得决定性胜利,其中一大关键点在于退市制度能否打通“劣汰”通道。只有“差公司”不断被淘汰,“好公司”才能脱颖而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才能真正提高。

  今年,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重头戏,同时,也将是退市新规威力充分展现的一年。按照退市新规,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去年97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今年将迎来第二轮审判,触及财务类退市公司数量或将大幅增加。

  2021年,27家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退出。“今年,A股退市公司数量有望翻番。”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资本市场研究室研究员尹中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其中,财务类退市指标将展示其威力。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方面,需要违法必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交易类退市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发挥投资者用脚投票作用,使劣迹公司加速退出。

  “面值退市、市值退市指标要正常发挥作用,需要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心态,抛弃赌博式心态。”尹中立认为,对此,监管需要采取措施,明确投资者预期,进一步遏制“炒小”“炒差”之风,降低劣迹公司在A股的生存空间。例如,对比IPO,进一步完善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制度和流程。

  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和渠道

  “目前,A股退市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强制退市指标涵盖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4类,可以针对退市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优化。”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需要源源不断流入新鲜“血液”,来替换僵尸企业和壳公司,才能吸引中长期资金持续流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及投融资的良性循环,保持资本市场的活力。

  谈及退市指标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在考察净利润、净资产、资产负债表的同时,也要关注表外融资、或有事项、期后事项等表外事项,一经查证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做无条件退市处理。此外,还可以通过引入职工数指标来考察清退“壳公司”。其次,退市指标还应体现差异化特征,在公司成长模式和行业板块上应该有所区分,避免“一刀切”。最后,也可以借鉴成熟证券市场经验,考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在科创板、创业板先行试点引入做空机制,帮助证券市场实现“良币驱逐劣币”。

  破产重整也是上市公司“去腐生肌”、提高公司质量的一个重要方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

  近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破产重整等事项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信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刘锋认为,目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市场亟须制度规范,提升市场化程度。对此,监管部门应积极推动企业破产法修订,完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基础制度。同时,还应优化证券监管部门与法院的工作衔接机制。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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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汰”功能彰显 2022年首批退市公司隐现

2022-01-07 06:49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璐

  新年伊始,*ST济堂、*ST新亿和*ST金刚刷新了“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3家公司正在候场,只待监管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年是退市新规实施的第二年,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认为,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已逐步完善,但是若要与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相匹配,真正发挥“劣汰”功能,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重新上市、破产重整制度,进一步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构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良好生态。

  财务类退市指标将发威

  “完善的退市机制是市场发挥优胜劣汰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改革能否取得决定性胜利,其中一大关键点在于退市制度能否打通“劣汰”通道。只有“差公司”不断被淘汰,“好公司”才能脱颖而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才能真正提高。

  今年,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重头戏,同时,也将是退市新规威力充分展现的一年。按照退市新规,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去年97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今年将迎来第二轮审判,触及财务类退市公司数量或将大幅增加。

  2021年,27家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退出。“今年,A股退市公司数量有望翻番。”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资本市场研究室研究员尹中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其中,财务类退市指标将展示其威力。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方面,需要违法必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交易类退市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发挥投资者用脚投票作用,使劣迹公司加速退出。

  “面值退市、市值退市指标要正常发挥作用,需要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心态,抛弃赌博式心态。”尹中立认为,对此,监管需要采取措施,明确投资者预期,进一步遏制“炒小”“炒差”之风,降低劣迹公司在A股的生存空间。例如,对比IPO,进一步完善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制度和流程。

  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和渠道

  “目前,A股退市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强制退市指标涵盖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4类,可以针对退市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优化。”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需要源源不断流入新鲜“血液”,来替换僵尸企业和壳公司,才能吸引中长期资金持续流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及投融资的良性循环,保持资本市场的活力。

  谈及退市指标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在考察净利润、净资产、资产负债表的同时,也要关注表外融资、或有事项、期后事项等表外事项,一经查证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做无条件退市处理。此外,还可以通过引入职工数指标来考察清退“壳公司”。其次,退市指标还应体现差异化特征,在公司成长模式和行业板块上应该有所区分,避免“一刀切”。最后,也可以借鉴成熟证券市场经验,考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在科创板、创业板先行试点引入做空机制,帮助证券市场实现“良币驱逐劣币”。

  破产重整也是上市公司“去腐生肌”、提高公司质量的一个重要方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

  近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破产重整等事项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信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刘锋认为,目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市场亟须制度规范,提升市场化程度。对此,监管部门应积极推动企业破产法修订,完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基础制度。同时,还应优化证券监管部门与法院的工作衔接机制。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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