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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1.
    題:
    兩岸經濟整合的限制因素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2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並強調台商赴大陸投資應同時顧及商業利益與國家安全,新政府的思維方向亦無變動。 國家安全與企業利益 然而,經貿政策與大陸政策是一種「局部與整體」的整合關係,因而必然產生「政經結合或政經分離」在國家安全與企業利益之間,政府決策者與企業經營者間應多做溝通協調,建立良性的互動關係,在國家安全與企業利益之間取得一致的共識與平衡點,如此一來,企業經營者不僅會全力支持政府當前的大陸政策,更會將企業母體留在台灣生根。
  • 272.
    題:
    緩和兩岸關係,保障台商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2000/08/15
    資料來源:
    容:
    二、 有關國家安全捐問題 兩岸經貿行為,對我方之經濟利益,有人認為台商會對台灣安全構成影響,因而主張徵收國家安全捐。但事實上,就政治面而言,台商是否全為負面的影響,頗有爭議,換言之,在政治層面上來說,台商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是利弊互見的;而在經濟層面來說,台商的貢獻絕對是利大於弊的。因此,孔廉認為,國家安全捐沒有合理的基礎,而且事實上,也不可行,因為對於台資的認定,以及計算方式,根本無法落實課徵國家安全捐的目的。 三、戒急用忍 民國85年9月,當時基於中共對台「
  • 273.
    題:
    台商應注意大陸國家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6月初中共「國務院」召開關於台商政策座談會,中共中台辦、國台辦、經貿委、公安、國安、海協會、國家稅務局、海關總署、總參及軍委台灣戰略研究室等均派員參加。我們從九點措施中可看出一二端倪,前兩條針對台獨及支持台獨之台商而訂,其後六條為依法「加強」管理,最後一條為處理台商違反大陸「國家安全」之間諜罪。
  • 274.
    題:
    促進兩岸相互瞭解與合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6/15
    資料來源:
    容:
    另外,台商被扣押事件,常常是遭到大陸公安、國安部門拘留,這些部門根本不通知家屬、不理會海協會或台辦,因此新政府有必要與大陸當局談判,建立一個跨部會溝通管道,以及建立一如台商組織之「
  • 275.
    題:
    積極保障台商人身安全與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6/15
    資料來源:
    容:
    另外,台商被扣押事件,常常是遭到大陸公安、國安部門拘留,這些部門行政權限相當大,根本不通知家屬,也不理會海協會或台辦,因此新政府有必要與大陸當局談判,建立一個跨部會溝通管道,
  • 276.
    題:
    新政府將隨WTO的浪潮調理兩岸經貿法令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以免自陷於地方政府的地位;另一方面,台灣政府本於國家安全利益的考量,乃提出「三不政策」輸出方面係採負面表列方式,除少數高科技產品及影響我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者外,基本上並無限制。又為擴大開放大陸物品間接進口,在不危害國家安全及對國內相關產業無不良影響的前提下,經濟部於民國85年7月1日起實施大陸工業產品負面表列台灣資金以直接方式赴相對地區進行投資,另在不影響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前提下,並符合「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如GATT第20條的一般例外或第21條的國家安全例外規定,始有繼續採行該政策措施的可能。
  • 277.
    題:
    兩岸加入WTO後的大陸投資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3/15
    資料來源:
    容:
    嚴格禁止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等項目。善用大陸加入WTO的商機台商如何因應加入兩岸加入WTO後的情勢?
  • 278.
    題: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對台商人身自由與安全之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應當把拘留或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第64、71條),然而事實上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常以「有礙偵查」為由,未將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令家屬以淚洗面,惶惶不可終日,不知親人身陷何處,甚至台商協會或受委任律師亦無從探知,
  • 279.
    題:
    選任大陸企業法定代表人,慎防「乞丐趕廟公」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11/15
    資料來源:
    容: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四)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因犯有其他罪,
  • 280.
    題:
    加入WTO後的大陸市場有商機也有挑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熱門話題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基本上,公平競爭的概念是以平等的賽場為基礎,當競爭過於激烈致損害國內產業時,本國政府就可基於保障收支平衡、公共健康或國家安全的理由,直接介入干預。
  • 281.
    題: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之分類與內容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1/15
    資料來源:
    容:
    四、至於禁止類的外商投資項目,任何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均不得舉辦,其情況如下:1屬於危害國家安全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2.
  • 282.
    題:
    兩岸經濟交流的八大原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而合商對大陸的投資已占我對外投資總額逾10成,並居大陸外資來源第二位;基於國家安全與整體利益考量,必須審慎評估兩岸經貿風險,並加強提供大陸投資資訊及對台商聯繫服務。七、兩岸航運往來應在確保國家安全、尊嚴、以及全民福祉的原則下,循序漸進加以推動。 兩岸旅行交流,有助於雙方化解敵意,惟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可能衍生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等相關問題,應持續進行評估並研擬訂定限制條件,及採階段性開放作法,循序漸進。
  • 283.
    題:
    新形勢下的兩岸關係與展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現階段政府大陸經貿政策係採取穩健、務實原則,循序漸進推動兩岸經貿關係發展,在兼顧國家安全與整體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兩岸互利雙贏。
  • 284.
    題:
    從台商投資保護法看大陸地區對台商人身安全的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熱門話題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此些調查中,人身應有的保護,例如,當台商被公安或國家安全當局調查或逮捕時,可否隨即選任可資信任的律師擔任辯護人,隨伺保護呢?另台商被逮捕或被決定羈押時,其公安、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應否立即通知其家屬或商會,使其對之採取保護措施呢?
  • 285.
    題:
    從寇健明間諜案,談中共的刑事偵察、檢查及審判體制(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09/15
    資料來源:
    容:
    今年三月十一日到四月間,中共國家安全部陸續以涉嫌蒐集軍事資料等間諜罪,偵查寇健明、第一百十條規定,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而危害國家安全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以及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是指受間諜組織或其成員的指使、委託、資助,進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是否為間諜組織和間諜組織代理人,由中共國家安全部確認。所謂任務,主要是指竊取、刺探、收集或者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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