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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1.
    題:
    外資企業產品內銷的進口料件如何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11/15
    資料來源:
    容:
    最近幾年來,大陸各地部份外商投資企業的產品以外銷為主之外,目前也有些企業將部份外銷產品轉為內銷。由於涉及企業所在地不同的口岸海關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料件認定標準有所不同,驗關放行也因此而採取各異其趣的做法。此舉往往造成有跨省設廠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少困擾,也容易導致外界誤認大陸海關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料件手續有採取「因地制宜」管理措施的錯誤印象。2000)年4月6日向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所下發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料件進行管理的通知》文件。
  • 332.
    題:
    今年首8月大陸外貿及工業成長創新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外商投資企業的出口成長速度快於國有企業,今年1至8月國有企業出口765億美元,成長29%,占大陸外貿出口總額的48%;外商投資企業出口746億美元,成長36.
  • 333.
    題:
    大陸外商購置國產設備可抵免企業所得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中共為擴大吸引外資,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使用國產設備,由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於今年1月14日和5月18日分別下發二個文件,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可以抵免企業所得稅。適用對象為外商投資企業或在大陸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 2.法規或條例規定享受統一減免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免稅期間可適當延長延續抵免期限,但延續抵免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7年。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將已經享受投資抵免的國產設備,在購置之日起5年內出租、
  • 334.
    題:
    台商常疏忽的所得稅法最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在此,提醒台商注意法規對外商投資企業壞帳列支的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25條、第26條規定只有從事信貨、租賃等業務的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款及捐贈的最新規定 根據國稅發〔1999〕195號文件規定: (一)外商投資企業接受的非貨幣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貨物) (二)外商投資企業接受的貨幣捐贈,應一次性計入企業當年度收益,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外商投資企業的應付未付款,凡債權逾期兩年未要求償還的,應計入企業當年度收益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 335.
    題:
    大陸外商投資企業財務會計問題之探討(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外商投資企業財務會計問題之探討(下)
  • 336.
    題:
    21世紀大陸台商人力資源管理與培育實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而使他們願意在一個看得見、且能於企業內發展的環境上留下來為企業打拚,有許多外商投資企業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免費醫療、帶薪休假、生育補助、年節獎金、體育活動等福利與保障體系,這不但符合了社會主義保障員工之福利與保險政策,大陸在1995年開始實行的《勞動法》主要在推動兩大制度,即(1)確立勞動合同制為外商投資企業的主要用人方式;(2)推行社會保險制度,用以體現社會主義國家的社會福利政策,經由各種方式向企業籌措社會保險基金,使職工在養老、
  • 337.
    題:
    台商採購大陸國產設備如何辦理退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大陸為了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國產設備,大陸國稅局在1999年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採購國產設備,且所採購的設備屬免稅範圍內的,可全額退還所繳納的增值稅。具體的規定及操作步驟如下: 一、哪些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國產設備退稅? 依規定,凡是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均可享受國產設備退稅。但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其資金到位的比例必須達25%(含)以上。 二、在大陸採購的哪些設備可辦理退稅?
  • 338.
    題:
    公司尚未設立如何合法匯入開辦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可以開立外匯帳戶保留外匯,第(5)項規定: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為籌建外商投資企業匯入的外匯,可以向當地的外匯管理局依據該規定第25條申請開立「向銀行申請即可隨時按換匯牌價兌換人民幣使用,因此,此臨時帳戶的外匯收入即為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為籌建外商投資企業匯入的外匯;其支出為籌建外商投資企業的開辦費及其相關費用。企業成立後,臨時帳戶的資金餘款可以轉為外商投資款,劃入企業成立後的資本金帳戶,該臨時帳戶由國外匯入的外匯當然也可以作為會計師驗資的合法依據。
  • 339.
    題:
    人民幣變動與走向的研判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9/15
    資料來源:
    容:
    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但基本上其所允許的單日匯率波動幅度太小,國家外匯管理局1996年《關於外商投資企業銀行結售匯後外匯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文規定只能在人民銀行公布的中間價上下0.
  • 340.
    題:
    大陸外商投資企業財務會計問題之探討(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9/15
    資料來源:
    容:
    會計核算制度是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外商投資企業(簡稱三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獨資)均屬有限責任公司,一律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於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有關的補充規定,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並報主管財政部門、當地稅務機關和企業主管部門備案。外商投資企業如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適用《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發布於1998年1月27日,自同年1月1日起施行。
  • 341.
    題:
    台商對偷稅行為應有的瞭解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9/15
    資料來源:
    容:
    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虛報虧損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02)文件明確規定,經稅務機關審查確認的,企業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 342.
    題:
    解讀大陸吸收外商投資的新政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8/15
    資料來源:
    容:
    已有18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投資者在大陸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累計達34萬9,537家,合同外資金額超過6,作為大陸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外商投資企業對大陸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明顯增強。1999年外商投資企業工業增加值增幅高於全境平均水平,占全境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由1998年的19.63%;外商投資企業繳納稅收成長率達33.78%,納稅額占全境工商稅收接近16%,已成為成長最快的稅源之一。在對外貿易方面,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額達1,745億美元,占全境進出口總額的48.
  • 343.
    題:
    三資企業向股東借款的法律關係與實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8/15
    資料來源:
    容:
    由於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的是超國民待遇,其外債的借用是不需要事先經過批准的,僅需在借債後辦理登記手續。 又外匯管理法規另規定,擔保人不得為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提供擔保;也不得為經營虧損企業提供對外擔保;未經批准不得將對外借債兌換成人民幣。
  • 344.
    題:
    大陸對設備國產化的優惠稅收政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購買國產設備可享稅額扣抵 為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使用中國大陸生產的設備,大陸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日前聯合發出《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從1999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抵免。此次下發的通知,對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作了進一步明確。 該通知規定,凡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對符合《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 備稅收政策的通知》
  • 345.
    題:
    企業名稱之保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增加了對企業名稱的預先登記、侵權處罰、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的審核等許多條款。 企業名稱的法律保護可以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外商投資企業則必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預先申請註冊的企業名稱有保留期限。其授權機關批准的大型進出口企業、或者大型企業集團及外商投資企業,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同意登記註冊,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局登記的;(3)外商投資企業;(4)省工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名、其註冊資本(企業可以以投資者姓名作字號,但應提交投資人簽字的同意書;外商投資企業如使用外國公民姓名作字號的,需報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
  • 346.
    題:
    大陸台商應注意的最新稅務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6/15
    資料來源:
    容:
    有去年9月1日起實施的,如屬於鼓勵類和限制乙類的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可全額退還國產設備增值稅。1999)173號文件,下達《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增長10%以上(含10%)的,經稅務機關批淮, 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11條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當年沒有應納稅所得額的企業,職工褔利費不逾工資總額的14% 另外商投資企業可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其雇員提存醫療保險基金、
  • 347.
    題:
    中外合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企業法的比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合資法和合作法相同之處 合資企業法、合作企業法和外商獨資企業法作為大陸招商引資的三大主要法律依據,自有其共同的規定,主要有: (一)均為中國引進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
  • 348.
    題:
    企業未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效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此有大陸勞動部於1992年5月3日就勞動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中發生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三重情況時為勞動爭議是否受理問題回覆函》中(勞力字﹝0992﹞20號)如下所指可按:外商投資企業與職工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如果沒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外商投資企業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手續不完備,而非勞動關係無效的問題。
  • 349.
    題:
    論三資企業出資的轉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此外,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登記條例細則》)第21條規定,在合作者轉讓權利、義務中涉及到外商投資企業名稱、住所、經營範圍、投資總額、註冊資本、企業類別、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 350.
    題:
    台商如何利用大陸優惠政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為鼓勵台商到當地投資,除允許台商享受外商投資企業普遍享受的稅收優惠外,大陸中央和地方政府還針對台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指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 設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指國務院確定的國家級)且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在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設立的被認定為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
  • 351.
    題:
    大陸出口退稅最新情況說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若干稅收問題通知》中明確規定,對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簡稱老外商投資企業),自1999年11月1日起,其自營或委託出口貨物,由原出口不徵不退政策(即免稅辦法)改為出口退稅辦法,《通知》還特別指出,如果老外商投資企業要求對出口貨物繼續實行免稅的,可在1999年11月底向主管徵稅機關提出申請, 面對新的出口退稅政策,老外商投資企業一般是如何選擇呢?大部分老外資企業是選擇出口退稅方式,因所得的優惠要遠遠大於以前通行的不徵不退方式。
  • 352.
    題:
    投資大陸中西部區的稅負優惠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上述規定規範於《關於實施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三年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的優惠通知》中。
  • 353.
    題:
    當前大陸各地的商機、挑戰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當然在鼓勵外商投資上也創造了一些條件: 1、鼓勵外商投資技術開發和創新:對鼓勵類和限制乙類外商投資企業、研究開發中心、技術先進,按情況給予進口設備免關稅、進口環節稅,國產設備免增值稅、抵免企業所得稅,2、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金融支持度:外資企業可以外匯質押、外方股東擔保或抵押方式貨款,符合條件者,也可申請發行A股或B股。
  • 354.
    題:
    加工貿易應以合同價報關並入帳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根據中國大陸的現行規定,對加工貿易(包括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從事的加工貿易)的進口料件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制度,及經營加工貿易單位或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公司、工貿公司、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如大陸台商)和經批准以從事來料加工業務的企業】憑大陸海關核准的手續,按合同備索料件金額向指定銀行申請設立加工貿易進口料件保證金臺帳,
  • 355.
    題:
    企業合併、分立與解散應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1999)年底發布的訊息,當局所制定頒布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併與分立的規定》,溯自1999年11月1日起正式出台實施。根據該《規定》指出,凡是外商投資企業公司(包括台商投資事業)的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而公司分立可以採取「存續分立」和「合併或分立後存續或新設的公司,經審批機關、海關和稅務等機關核定後,將繼續享受原有公司所享受各項外商投資企業的待遇。
  • 356.
    題:
    外銷企業可否將保稅料件轉內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因此,凡是從事進料加工、來料加工及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加工貿易的台商,若欲將保稅進口料件或其製成品在大陸境內銷售的,都可依本暫行辦法報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
  • 357.
    題:
    兩岸加入WTO後的大陸投資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3/15
    資料來源:
    容:
    換言之,未來大陸對外商和其國內企業將採不歧視待遇(如取消外商投資企業的差別收費),相對地對外商逐步實行「國民待遇」政策,也將使外資失去部分優惠政策。
  • 358.
    題:
    大陸對外商內銷的最新限制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3/15
    資料來源:
    容:
    廣東在過去一直圖利外貿公司,規定外商投資企業不准以一般貿易名義,進口自用料件,而須透過外貿公司代理進口,或以向外貿公司採購之方式進口。
  • 359.
    題:
    廣東省審批、核准事項取消878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3/15
    資料來源:
    容:
    核准事項,涉及40個部門的878項,其中與台(外)商有關的項目有省外經貿委的外商投資企業貸款合同、外商投資企業自用物資的進口、出口退稅企業分類,省建委的廣東省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建材產品生產許可證,省農辦的農業利用外資項目,省物價局的涉外進口代理手續費,
  • 360.
    題:
    2000年大陸財稅問題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2/15
    資料來源:
    容:
    鼓勵華僑和香港、澳門同胞投資的規定》等,於1994年7月1日起統一歸納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 (以下簡稱《所得稅法》) 中。此項優惠規範於1999年9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172號《關於實施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3年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