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除
:::
共有4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4
  • 31.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98年12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4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9/12/15
    資料來源:
    容:
    越級禁止:對於應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不得報請上級人民法院交其審理。
  • 32.
    題:
    民事訴訟期限種類及其對台商的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2期/權益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08/12/15
    資料來源:
    容:
    三) 普通程序的審理期限 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結民事案件的期限,為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超過上訴期間,雙方當事人都沒有提起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是在第一審的基礎上進行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審查的重點是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相對而言,適用第二審程序審理上訴案件的工作量與第一審較少,因此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的期限為三個月。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都是關係到第一審案件的審理能否開始進行的程序問題,需要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 33.
    題:
    中國大陸對於出口企業騙稅的行政處罰與刑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5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5/15
    資料來源:
    容:
    人民幣 250 萬元以下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指造成國家稅款損失人民幣30萬元以上並且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無法追回的;因騙取國家出口退稅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達人民幣 250 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如造成國家稅款損失人民幣150萬元以上,並且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無法追回的;因騙取國家出口退稅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人民幣150萬元以上的;
  • 34.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0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7/12/15
    資料來源:
    容:
    其中有關民事執行部分的主要修正內容如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第207條改為第201條第1款)。
  • 35.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2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2/15
    資料來源:
    容:
    恒通公司以申請確認無仲裁協議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條件,故第一審法院裁定駁回恒通公司的起訴正確,應當予以維持。
  • 36.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3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03/15
    資料來源:
    容:
    具備應有的使用效能,且盡到法定說明和警告義務,不負賠償責任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2002 年 10 月 10 日 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18 條第 1 款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 37.
    題:
    大陸法院對涉外商事案件實施集中管轄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11/15
    資料來源:
    容:
    二、首先,該《規定》第 1 條明定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第一審管轄法院為下列各該法院: ( 一 ) 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 二 ) 省會、自治區首府、直轄市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月 1 日 先後指定廣東省東莞市、佛山市,浙江省溫州市,福建省泉州市,江蘇省蘇州市、無錫市,和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亦有第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轄權限。
  • 38.
    題:
    台商適否擔任大陸法院人民陪審員?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7/15
    資料來源:
    容:
    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大陸人民法院於審判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審案件,或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人民陪審員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與法官有同等權利。
  • 39.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0/15
    資料來源:
    容:
    內容摘要如下:人民法院對受理的第一審、第二審和再審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辯期滿後裁判作出前進行調解。
  • 4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0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4/15
    資料來源:
    容:
    其內容摘要如下:大陸對於被告人對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無異議,並自願認罪的第一審公訴案件,則適用本意見審理。
  • 41.
    題:
    採用中外合資的經營形態,要慎選對象!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5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2/11/15
    資料來源:
    容:
    待台商找到筆者時,經深入瞭解後,發現中方已經作了以下幾件事情:(1)以合資公司為被告,中方起訴清償材料款,第一審勝訴後合資公司未上訴,判決確定且合資公司帳戶被人民法院執行庭凍結資產也被查封;(2)外方的5萬美金外債未辦理外債登記,且財務上將此筆債權是以投資款名義列帳。
  • 42.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7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3/15
    資料來源:
    容:
    其內容摘要如下:第一審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轄涉外民商事案件:(一)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二)省會、自治區首府、直轄市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
  • 4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9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7/15
    資料來源:
    容:
    例如,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 44.
    題:
    專利侵權在大陸的處理實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8/15
    資料來源:
    容:
    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各經濟特區的中級人民法院做為專利侵權處理的第一審法院,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為第二審法院;另外高級人民法院視實際工作之需要可以指定該省或自治 區內的開放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為第一審法院,目前被指定且經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有大連、青島、溫州、佛山四個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
  • 45.
    題:
    從寇健明間諜案,談中共的刑事偵察、檢查及審判體制(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09/15
    資料來源:
    容:
    案的法院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但報導中又稱是第一審,那麼為何中級法院會成為第一審呢?中共的法院組織又如何呢?按中共的法院依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中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可以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由第二審人民法院再來審理。而依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而中級人民法院則依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對(一)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及(三)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等案件,為第一審之審理。
第2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