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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金馬與大陸地區通航的具體措施與展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2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灣本島與大陸地區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試辦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不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15日以台89秘字第35051號令發布《試辦金門馬祖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並自89年12月25日施行,陸地區通航的具體內容 依據《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及其下游規章包括航政、初期閞放港口金門為「料羅港區」、馬祖為「福澳港」;在大陸方面則以福建地區港口為限。不定期航線;定期航線原則金門限「金門-廈門」航線,馬祖限「馬祖-福州」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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