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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1.
    題:
    勞動合同案例分析 -- 有關戶籍、社保及提早 解約之程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7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7/15
    資料來源:
    容:
    ● 社保問題:大陸的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金,以及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是占到“五金”一半以上的比例,五金是由員工、單位按比例,以工資為基數繳納,政府也有投入;
  • 92.
    題:
    台商對大陸《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認識與因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4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4/15
    資料來源:
    容:
    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爭議事項,新法第 9 條規定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行新法第 16 條規定,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關於申請支付令的事由,除了勞動報酬外,新法更增加了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和賠償金,值得注意。 2 款規定:仲裁庭對於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
  • 9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97年3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3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8/03/15
    資料來源:
    容: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共四章54條,其主要內容如下:一、 申請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定,用人單位在協定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 94.
    題:
    台商執行新勞動合同,勞資爭議實務及運作策略剖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2/15
    資料來源:
    容:
    (3)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住房。
  • 95.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97年1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1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8/01/15
    資料來源:
    容:
    第六條 ) 《甘肅省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辦法》 甘肅省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廳、 繳費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 第三條 ) 繳費基數: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的全部報酬確定,其中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 60 %的,以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60 %確定; 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費率按照統籌地區的規定執行。 ( 第四條 ) ( 本文係由台商張老師姜志俊輯錄 )
  • 96.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0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0/15
    資料來源:
    容:
    但因公出差發生車禍受傷,仍應認定為工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2月8日民事判決依據國務院頒發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工傷保險工作。從上述的規定可知,被上訴人市勞動局作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有工傷認定的法定職責。第三人因公出差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害,本人沒有一點過錯責任,符合申報工傷認定的條件。
  • 97.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7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07/15
    資料來源:
    容:
    對於分包人雇用人員在工作中受傷,應負工傷保險責任: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上訴人江蘇華美工程認定上訴人與王科好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並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1)項的規定,認定王科好為工傷,屬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規範正確,依法應予維持。承建人將工程發包給無營業執照的自然人施工,發生工傷事故,該承建人為事故單位:江蘇省東台市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本案原告江蘇誠達建築有限公司在承接建設、胸6椎體爆裂性骨折伴截癱,雙側多發性助骨骨折等,符合認定工傷的法定情形,應認定為工傷。
  • 98.
    題:
    因員工個人因素造成工傷事故,資方是否應承擔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6/15
    資料來源:
    容:
    工個人操作機器不當或操作他人機器設備或打瞌睡造成工傷事故,資方是否還要承擔責任?答: 只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情況,廠方都應該承擔相應的工傷責任。也就是只要在工廠內發生的事故,不管是否由於員工的原因或責任造成的,一律視同工傷。 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後,工傷員工在休養期間,工資要按其平均工資計算,而不能按基本工資計算,購買工傷保險受傷致殘後,除社保局依規給予一次性殘疾補償金外,
  • 99.
    題:
    天津市出台嚴格的「就業補助金」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3/15
    資料來源:
    容:
    殊不知「就業補助金」在國家立法中出現在《工傷保險條例》第 34 條和第 35 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的,但受傷員工要求提前終止,或合同期滿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這是對職工因工致殘的補償,但不具備工傷致殘,只是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卻能享有與工傷致殘領取「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待遇,這不是法律的公平原則,而是犧牲企業,單方照顧勞工的不公平立法。
  • 100.
    題:
    台商如何因應大陸就業新規定的衝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0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5/10/15
    資料來源:
    容:
    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與補償;同法第 72 工傷保險—由中央授權地方一級政府按照工傷風險程度和工傷事故發生頻率實行三級差別費率,規定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 失業保險—企業應按工資總額的 2% 繳納,職工自繳 1% 。
  • 101.
    題:
    台商大陸投資風險防範經驗(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3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3/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發生經貿糾紛常見的問題包括:購銷合同糾紛、貨款糾紛、仿冒糾紛、土地買賣糾紛、工傷糾紛、勞動合同糾紛、報關員違法問題、員工檢舉、員工跳槽糾紛、合同糾紛等。進出口報關風險、勞動管理風險、宏觀調控的風險、專利商標侵權的仿冒風險、買賣合同糾紛的風險、內銷風險、外包風險、工傷風險、勞動合同簽訂的風險、員工檢舉的風險、人民幣升值的風險、缺電的風險、缺工的風險、缺料的風險、員工跳槽的風險。
  • 102.
    題:
    2005年大陸經濟發展趨向與困境(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3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3/15
    資料來源:
    容:
    應係針對改革開放下沿海地區都市化快速興起,農工大量聚集供應了製造業近九成的勞力資源,唯農工多屬低技術型勞力,故普遍基本工資低落、工傷、中毒、童工等事件頻傳,加上城鄉戶口制度區隔,都市農工被嚴重邊緣化與剝削化。
  • 103.
    題:
    中國民工荒的成因及其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1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1/15
    資料來源:
    容:
    過去,台外商習慣於讓員工長年的加班,雖然對工作環境也曾經加以改善,但並不持續;且時有發生工傷事件,不去處理或不予補償情事,社會保險費用亦不幫員工繳納,勞資雙方溝通少,雙方的關係緊張。
  • 104.
    題:
    加班上下班途中出車禍也算工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1/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請問《工傷保險條例》第 14 條第 ( 六 ) 項所稱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此處的上下班途中是否應含職工加班加點時在路途中出車禍的情況?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中第 14 條規定了 7 種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第 15 條規定了 3 種情況應「視同工傷」,以上二條的情況,均能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第 16 條則規定了 3 種情況不得認定為工傷,不能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如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 105.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0/15
    資料來源:
    容:
    不屬於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沒有《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適用: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年4字第12號行政判決書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7條、第11條的規定,被上訴人佛山市順德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享有對工傷事故予以認定、處理的職權。本案中,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羅小紅簽訂的「王迎軻在受雇中受傷也不屬於《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調整的工傷認定範疇。被上訴人佛山市順德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上訴人王迎軻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以不屬於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的範疇為由,
  • 106.
    題:
    社會責任體系與大陸勞動法令的比較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7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9/15
    資料來源:
    容:
    ( 第 51 條 ) 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 107.
    題:
    大陸員工工傷的認定及相關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是否有適用之工傷保險條例可參考?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按照今年1月1日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者,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上述第14條第(五)項:「因工外出期間,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因此,貴公司員工受重傷住院,應屬工傷保險範圍。
  • 108.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不能將一般的違章行為視為蓄意違章,而認定非屬工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2003年9月9日(在處理認定工傷的工作中,不能將一般的違章行為,視為蓄意違章」。因上訴人沒有證據證明李海波在上班時受傷是有目的、《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第7條規定:「被保險人因下列情況之一負傷、致殘疾或死亡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一)工作時間在本單位從事日常生產、工作;」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6]28號)第6條規定,對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亡,
  • 109.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職工乘坐單位車輛下班時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已按勞動法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能再向單位要求工亡損害賠償金: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應賠償死亡補償費差額400元的上訴請求,符合《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28條第(二)項的規定,本院予以支持。 ● 工程承包人雇用的工人遭受人身傷害,屬於工傷,承包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999年11月24日民事判決 上訴人不能舉證證明是鄭達贊故意造成的,應認定為工傷,上訴人作為雇主應承擔賠償責任。
  • 110.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5/15
    資料來源:
    容:
    工程承包者將工程轉包他人施工,因而發生工傷事故的,仍應承擔賠償責任:雲南省永勝縣人民法院2000年4月11建國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中約定:「如發生一切大小工傷事故,應由姜建國負全部責任」,把只有企業才能承擔的與原告龍建康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關係,且對龍建康所受工傷無過錯責任,故不應在本案中承擔民事責任。龍建康因工傷致殘,有權利請求賠償。 ● 職工未經廠方指派,上街為工廠購物被撞傷,不屬於工傷: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法院1993年6月23日民事判決 原告蔡東海未經廠方指派騎自行車上街為工廠購物,
  • 111.
    題:
    工傷糾紛及工傷給付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2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4/04/15
    資料來源:
    容:
    該員工於醫療期滿後要求離職 , ,並要求依據工傷認定七級標準一次性給予工傷補助金合計 6 萬元人民幣(該員聘請律師計算的金額);公司認為該員工仍在試用期,且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私自操作他人機器,同時,反被勞動管理部門認定為工傷已是無法忍受的事了,加上公司 已安排該員到門衛擔任保安工作,只同意給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2 個月(該員工被認定為七級工傷),不同意給予回鄉安置費 24 個月。 該員工於是花錢請律師,並諮詢有關工傷爭議如何爭取權益?律師協助該員工向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
  • 112.
    題:
    簡介大陸新型式的勞務派遣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9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1/15
    資料來源:
    容:
    應徵者資料篩選、安排用人單位面試、上任前培訓、工資發放、宿舍管理、員工糾紛調解、員工福利、依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以及工傷事故處理等事項。
  • 113.
    題:
    大陸台商勞動人力問題之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諸如:社會保險適用、探親假管理、勞動合同的簽訂、商業機密與競業禁止規定、員工貪污舞弊的法律責任與訴訟、工傷就醫與法律賠償、假學歷與假證照、勞動年檢等實務問題。
  • 114.
    題:
    如何制訂大陸當地及台幹的工資及福利?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除工資外,大陸還規定社會保險和福利,包括養老、疾病、醫療、工傷、失業、生育與死亡等保險待遇,通常此等保險待遇幾達工資之 50%,成本頗為可觀。
  • 115.
    題:
    工傷保險費率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工傷保險條例》,條例第 10 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按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大陸此次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與 1996 年施行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有極大的差異,即(一)立法位階提昇至行政法規;(二)含蓋企業招用的全部職工(
  • 116.
    題: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範圍與一次性賠償範圍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1/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公司因發生工傷事故,對於下列問題亟待了解,敬請惠予解答: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依《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該非法用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向傷殘職工(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全部由傷殘職工(童工)所在單位支付。該辦法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 117.
    題:
    企業應為全體員工辦理養老與失業保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本公司大陸北京廠傳回之訊息說,目前北京勞動局正委託華泰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員工退休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之投保情形,已有多家外資企業受罰。今年初參加大陸投資與經營管理研討會中,曾文雄先生曾提及上述保險中工傷險與醫療險必須全員投保,但退休養老險與失業險可就當地落籍之員工投保,外地員工可不用投保。
  • 118.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依《工傷保險條例》第63條第一款,制定了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在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 119.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5/15
    資料來源:
    容:
    行政法規 《工傷保險條例》 國務院於2003年4月27日以第375號令發布,其用人單位究竟應負擔何種醫療、經濟補償,為加強工傷保險,因此,對雇主有所規定及依循的準則。有雇主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主(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大陸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主,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 120.
    題:
    台商在大陸投資失敗經驗總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0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4/15
    資料來源:
    容:
    而在北京及天津地區投資的台商對當地勞動局最不滿意,特別是針對員工社會保險的要求及工傷認定及工傷待遇給付的標準。此外,外銷的廠商遇到的海關問題特別多,台商若屬於外銷型的廠商,在選擇投資地點時必須加強對當地海關環境的評估。員工偷竊、員工竊取機密、員工捲款潛逃、勞資爭議、工傷糾紛、員工舉報等,是台商經營管理實務上常見的問題,建議台商在宿舍與廠房規劃時應將偷竊的因素考慮進去;此外,亦可透過制度及稽核以降低員工偷竊的機會,
第4頁,共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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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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