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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1/15
    資料來源:
    容: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
  • 122.
    題:
    以涉嫌走私罪逮捕拘押後經判定不起訴者可否申請國賠?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10/15
    資料來源:
    容:
    2001) 年2月5日被天津的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以涉嫌走私罪逮捕拘押,案件一直到去 (2001) 年12月24日經天津人民檢察院判定證據不確實而不起訴才被釋放。
  • 12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7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3/15
    資料來源:
    容: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非法經營國際或港澳台地區電信業務行為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02年2月6日公告,並自2002年2月11日起施行(高檢發釋字﹝2002﹞1號)。擅自經營國際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後,認為應依大陸《刑法》第225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 124.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11/15
    資料來源:
    容:
    ※部門規章 《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於2001年10月31日發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 125.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9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7/15
    資料來源:
    容:
    則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實施。包括: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後2年內,不得以律師身分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關於構成嫖宿幼女罪主觀上是否需要具備明知要件的解釋》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01年6月11日公告,自2001年6月11日起施行。
  • 126.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6/15
    資料來源:
    容:
    檢察機關辦理案件必須嚴格執行的六條規定》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01年4月9日通過,2001年5月22日公布。其內容摘要如下:大陸各級人民檢察院,對於受理人民申訴案件,經常發生有依法應立案而不立案,或隨意逮捕等事項。最高人民檢察院為規範此亂象,再次發布六條規定,為各級人民檢察院受理刑事、犯罪案件應嚴格遵守的程序。
  • 127.
    題:
    大陸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01年4月9日以法釋﹝2001﹞10號公布,自2001年4月10日起施行。因此,藉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具體適用法律時給予若干解釋。有關「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乃規定於刑法第三章第一節,自140條至150條。
  • 128.
    題:
    中共刑事偵查案件公開聽證新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1/15
    資料來源:
    容:
    中共高等檢察機關日前對於人民檢察院所偵辦之刑事偵查案件,所為之決定不服時,所可採行之救濟途徑,頒布了《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規定(試行)》。依該規定內容,上級人民檢察院就下級人民檢察院辦理之案件所為之決定進行復查時,可舉行聽證會,以公開辦案程序。 該法案為[2000]高檢控發第8號《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規定(試行)》,主要內容有: 第3條: 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可以採取多種形式,主要應以舉行聽證會形式進行。
  • 129.
    題:
    大陸立法法實施對台商法律適用疑慮之釐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6/15
    資料來源:
    容:
    最高人民檢察院;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及6.省、自治區、直轄市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共6個機關。 國務院 中央軍事委員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省、自治區、直 轄市的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 2.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第43條) 國務院 中央軍事委員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 大陸此次制定《
  • 130.
    題: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對台商人身自由與安全之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基本權利中包括各項平等權和自由權,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了:(一)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二)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法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三)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四)
  • 131.
    題:
    人身自由被限制律師能提供何種協助?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覆製本案的訴訟文件、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向他們收集於本案有關的材料,有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申請取保護審或者監視居住依大陸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 132.
    題:
    擄人勒贖的罪與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對於這類數量逐年上升的重大案件,大陸地區最高人民檢察院於1990年4月27日就曾作出「關於以人質勒索他人財物案件如何定罪問題的批覆」,認為「人質勒索他人財物犯罪案件,依(舊)刑法第150條規定以搶劫罪批捕起訴」;另同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又印發了「關於查處『人質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案件的若干意見」,其中認為「人質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案件,係屬檢察機關法紀檢察部門的管轄範圍,
  • 133.
    題:
    從台商投資保護法看大陸地區對台商人身安全的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熱門話題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另台商被逮捕或被決定羈押時,其公安、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應否立即通知其家屬或商會,使其對之採取保護措施呢?
  • 134.
    題:
    從寇健明間諜案,談中共的刑事偵察、檢查及審判體制(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09/15
    資料來源:
    容:
    不久,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人員以在押中的寇健明等四人涉嫌中共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公布之新《中共國家安全機關偵查及拘留,其後也由該機關呈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訴。在中共國家安全部依法拘留三十餘天後,始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然仍由國家安全部繼續偵查,最後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人員提起公訴,並移由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級法院審理。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則由人民檢察院負責。依本條規定,中共的公安機關,實居「偵查主體」的地位,而檢察機關則是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訴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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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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