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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臺商境外資金匯回五大關鍵門檻及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9/11/08
    資料來源:
    容:
    1994]20號)(該文件目前仍然有效),中國大陸國稅總局仍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把利潤匯到境外的外國自然人股東名下時,仍可以享受免稅待遇
  • 2.
    題:
    大陸外資企業的五大租稅優惠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2/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企業所得稅30%,地方所得稅3%,有關外商(含台商)s投資企業的租稅優惠共有五項,可交互運用,充分享受免稅待遇,再加上分配股利,數屬於外商部分可暫免個人所得稅,固大陸兩稅合一的稅負可低為零,茲分述如下:利用五年核定之虧損彌補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
  • 3.
    題:
    免抵退辦法有關VAT退稅的計算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否則,不能享受免稅待遇。2.貨車作為一般運輸工具,不能免稅。但如果是生產線上或廠區專用具有特殊功能的工具,仍有被列入免稅之列。上述不予免稅商品目錄規定:複印機、傳真機、計算機、程控電話等辦公設備應不屬於可享受免稅待遇的進口物品。對於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機械設備是否可以享受免稅待遇,最終還要經過有關部門審核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