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除
:::
共有6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386
  • 1.
    題:
    企業能否任意扣減員工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03/12
    資料來源:
    容:
    ■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首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經隨著『勞動合同法』在2008年實施時廢止了,企業對員工實施罰款已經沒有法律依據了,而企業的規章制度中關於罰款條款應當無效,
  • 2.
    題:
    台商如何依法設立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6/12/15
    資料來源:
    容:
    除名等行政處分比較嚴格,最好不要用,如果操作不當時會引起麻煩,因為如果用開除、除名字眼時,法官可能引用1982年出臺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麻煩更大,用“解除勞動合同”或辭退即可。
  • 3.
    題:
    員工違紀的勞資爭議問題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7/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可以在法律法規(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範圍內,通過全體職工會議制定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向全體職工作出公報, 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一條(三)項、第十二條和第十七條,在取得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會同意的前提下,企業宜對員工發生過失對企業造成的損失給予記過的行政處分和負賠償企業經濟損失的經濟處罰,扣除賠償費用後的月工資餘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上、但可超過《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七條“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 4.
    題:
    因員工個人因素造成工傷事故,資方是否應承擔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6/15
    資料來源:
    容:
    扣除賠償費用後的月工資餘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可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七條“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 5.
    題:
    台商如何建立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4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8/15
    資料來源:
    容:
    建立獎懲管理制度必須了解兩個相關的勞動人事法令,一為1982年4月10日國務院發布施行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二為勞動人事部1993年1月24日發布的《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若干問題的解答意見》。
  • 6.
    題:
    大陸勞動法令是否有工作規則之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03/15
    資料來源:
    容:
    至於違反勞動紀律之具體內容,可參考中共勞動部《有關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可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與《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