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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兩岸夫妻離婚制度之比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4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24/12/16
    資料來源:
    容:
    」乃認為有責方亦得以主張離婚,改變傳統判決離婚制度,憲法法庭及最高法院判決在法律條文上創了先例,並要求就此修法。
  • 2.
    題: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如何申請進入臺灣探親未成年子女?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7/17
    資料來源:
    容:
    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5.
  • 3.
    題:
    臺胞應如何在兩岸辦理離婚事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2/07/26
    資料來源:
    容:
    二、法院調解(或和解)或判決離婚 (一)在臺灣辦理 向夫妻住所地或經常共同居所地之地方法院提起離婚之訴。離婚訴訟經法院調解(或和解)成立或判決離婚確定後,向臺灣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法院判決離婚 向中國大陸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經人民法院調解無效,做出離婚判決。
  • 4.
    題:
    兩岸婚姻與繼承法律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4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2/06/21
    資料來源:
    容:
    三、 兩岸婚姻、繼承法制之差異與準據法 兩岸存在著許多法制差異,例如:依臺灣的離婚制度,判決離婚很困難,某件離婚案件,臺灣的高院、最高法院判決不准離婚,之後二年,當事人就死亡了,其中一位承審法官還升為司法院大法官,我實在不認同這位大法官的辦案智慧,
  • 5.
    題:
    違法之外國法院離婚判決如何救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本人因先行返回臺灣不知離婚之事,澳洲法院未經合法送達竟一造辯論判決離婚,陸配竟持離婚判決至臺灣駐墨爾本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驗證後,判決離婚之事由,依臺灣地區之法律。」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3條規定:「夫妻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結婚或離婚之效力,」因本件雙方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故依上述法律規定,判決離婚之事由及判決之效力,均應依臺灣地區之法律,從而,澳洲法院未依臺灣地區法律審理、判決本件離婚訴訟,顯然違反上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
  • 6.
    題:
    臺商與陸籍配偶離婚所涉相關法規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1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10/18
    資料來源:
    容:
    判決離婚之事由,依臺灣地區之法律;第53條夫妻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中國大陸地區人民者,其結婚或離婚之效力,不過也應注意臺灣地區之法律關於判決離婚之事由與離婚之效力規定,避免將來回臺發生不符合臺灣法律上規定的問題! 可知中國亦採行破綻主義,即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判決離婚的基準。至於應如何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 7.
    題:
    與中國大陸配偶判決離婚後應如何辦理文書驗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10/20
    資料來源:
    容:
    與中國大陸配偶判決離婚後應如何辦理文書驗證
  • 8.
    題:
    在台灣起訴離婚勝訴後,應如何到大陸登記離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家事事件法第5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夫妻之一方為中華民國人,由中華民國法院審判之,又判決離婚之事由,依台灣地區之法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判決離婚之事由,可依台灣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不堪同居之虐待及第2項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決離婚
  • 9.
    題:
    台商包二奶,台灣政府可以幫台商在台配偶的協助方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11/15
    資料來源:
    容:
    在婚姻法上,重婚是禁止結婚的條件,婚姻無效或撤銷的原因,判決離婚的理由(指一方以另一方重婚為由訴請離婚的情形)。
  • 10.
    題:
    法定繼承人可向法院聲請裁定認可離婚判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12/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人之子於 1993 年 5 月間與大陸奚姓女子結婚,嗣因子媳間感情不睦,媳婦奚女乃於 1997 年 6 月間訴請大陸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惟本人之子當時並未就上開大陸法院離婚判決向台灣管轄法院聲請裁定認可,以致無法將奚女在台灣戶籍登記之配偶身分除去,且本人之子不幸於 2005 年 2 月間因病過世。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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