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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有條件的台商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當務之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3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5/15
    資料來源:
    容: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開發區企業的認定條件和標準,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範圍,按國家科委制定的統一規定執行。設在國務院規定的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從事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專案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比照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制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進行判定。
  • 2.
    題:
    大陸「競業禁止」的法令規定何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7/15
    資料來源:
    容:
    1997 年 7 月 2 日國家科委《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規定》第 6 條亦有與上述勞動部競業禁止的規定。
  • 3.
    題:
    大陸科技企業發展的典範轉移模式及對台商的啟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期/資訊通訊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6/15
    資料來源:
    容:
    積極發展高科技產業 大陸為了踏出發展高科技的第一步,1985年4月大陸國家科委向國務院中央領導小組提出「關於支持發展新興技術新興產業的請示」,請示中提出了在北京中關村、上海市、武漢東湖區、廣州石牌區等地試辦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構想。
  • 4.
    題: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發展與管理體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12/15
    資料來源:
    容:
    (請參見中共國家科委1991年3月發布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要經中共國務院批准,國家科委審定或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及認定。中共國務院批准了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有關政策,其中的政策主要包括國家科委制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管理體制實行二級管理,國務院以及國家科委分別負責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批准與審定工作,(一)國務院及國家科委的職權 根據規定,國務院負責批准並經國家科委審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5.
    題:
    台商如何依法保護商業祕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七)1997年7月2日,大陸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發布「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祕密管理的若干規定」提出,「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與本單位的科技人員、行政管理人員,
  • 6.
    題:
    中國大陸重要的資訊站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09/15
    資料來源:
    容:
    cn 中國科技信息網(簡稱China STINET)是大陸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聯合全國各省、市的科技信息機構,採用先進信息技術建立起來的信息服務網路,該網站從服務功能上是Intranet和Internet的結合,其Intranet功能為國家科委系統內部提供了辦公自動化的平台以及國家科委、地方省市科委和其他部委科技司局之間的信息傳輸管道;其Internet功能則為主要服務於專業科技信息服務機構,包括國家、地方省市和各部委科技信息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