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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5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5/02/10
    資料來源:
    容:
    二、 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 2.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97年5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5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8/05/15
    資料來源:
    容:
    其與企業有關的規定如下: 企業應按照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 ( 第 33 條第 1 款 ) 國家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超過規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 第 36 條第 1 項 ) 殘疾職工所在單位應當對殘疾職工進行崗位技術培訓,提高其勞動技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