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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5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5/01/17
    資料來源:
    容:
    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的繼承人、權利承受人可以根據本規定,作為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該判決,該判決中的對方當事人為被申請人。
  • 2.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註冊的專利遭宣告無效,如何救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04/19
    資料來源:
    容:
    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到「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註2)。
  • 3.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還可以和解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11/08
    資料來源:
    容:
    2、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執行中雙方自願達成的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行,但和解協議已履行的部分應當扣除(註3)。
  • 4.
    題:
    臺商民商糾紛多元解決之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2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1/11
    資料來源:
    容:
    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5.
    題:
    締約過失之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0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8/11/02
    資料來源:
    容:
    三)項規定的「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相對人的請求,判決相對人自己辦理有關手續;對方當事人對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給相對人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6.
    題:
    正常商業交易會構成中國大陸合同詐騙罪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1期/ 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8/02/06
    資料來源:
    容: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 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先履行小額 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 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 事人財物的。
  • 7.
    題:
    大陸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爭議可否仲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 8.
    題:
    臺商於大陸訂立合同,應注意防範合同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6/02/24
    資料來源:
    容:
    規定格式條款提供方可以任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延遲或者停止合同履行; (6) 規定對方當事人需經格式條款提供方或者其代理人同意方可行使合同的權利; (7) 排除或者限制對方當事人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8) 規定格式條款提供方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出現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對方當事人繼續履行合同; (9) 規定只有格式條款提供方有權對合同進行解釋; (10) 其他免除格式條款提供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內容。
  • 9.
    題:
    撤銷大陸仲裁裁決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12/15
    資料來源:
    容:
    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 10.
    題:
    台商權益保障與合同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2/06/20
    資料來源:
    容:
    規定對方當事人需經格式條款提供方或者其代理人同意方可行使合同的權利; (7).排除或者限制對方當事人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8).規定格式條款提供方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出現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對方當事人繼續履行合同; (9).
  • 11.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1年6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4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2/06/20
    資料來源:
    容:
    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申請人經濟困難:(一)申請人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二)申請事項的對方當事人是與申請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人的個人收入符合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規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的。
  • 12.
    題:
    大陸合同簽章,對合同效力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12/15
    資料來源:
    容:
    依據大陸《合同法》第32條規定與第3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書上蓋章,對方當事人未蓋章的,一方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 13.
    題:
    多元調處台商人身權益保障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8期/權益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2/15
    資料來源:
    容:
    例如因錢財露白或用人不當慘遭謀財害命;遭歹徒或離職員工糾眾謀財搶劫;有權官員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遭歹徒擄人勒贖;被發生經貿糾紛之對方當事人強行拘禁以逼償債務;或因故遭投資地之居民圍廠傷害…
  • 14.
    題:
    最新勞動爭議司法解釋解讀與台商因應之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5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0/11/15
    資料來源:
    容:
    所謂重大誤解是指所勞動者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種類、品質、規格和數量等發生錯誤認知,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 15.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99年11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5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0/11/15
    資料來源:
    容:
    誘人訂立合同; (五)隱瞞重要事實,誘騙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訂立合同,或者誘騙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 (六)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 (七)惡意設置事實上不能履行的條款,造成對方當事人無法履行合同; (八)編造虛假理由中止(終止)合同,騙取財物; (九)提供虛假擔保;
  • 16.
    題:
    因買賣而遭欺詐的大陸台商該怎麼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註 1 、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他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參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 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68 條)
  • 17.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97年12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2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8/12/15
    資料來源:
    容:
    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 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
  • 18.
    題:
    從廣東中小企業遭遇離奇跨省工商追罰新聞談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5期/行銷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5/15
    資料來源:
    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 19.
    題:
    台商對大陸《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認識與因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4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4/15
    資料來源:
    容:
    前述一年時效期間,如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則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所謂發生法律效力,就是當事人必須依照裁決的內容履行,如不履行,則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 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 20.
    題:
    判決書未記載履行期間可否執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12/15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大陸《民事訴訟法》第 218 條第 1 款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拒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同法第 219 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 1 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 6 個月。
  • 21.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3/15
    資料來源:
    容:
    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8條規定:「證據材料為複製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22.
    題:
    如何因應民事訴訟法律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9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1/15
    資料來源:
    容:
    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 23.
    題:
    大陸台商對「公章」應有的法律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2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6/15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物件和內容作簡要說明、簽名蓋章,註明提交日期,並依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
  • 24.
    題:
    中共新刑法規定那些情況構成破壞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9/15
    資料來源:
    容: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構成處罰:(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 25.
    題:
    台商對新《合同法》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也沒有機會,參與合同內容的協商,而只得對其「取之或棄之」(take it or leave it)。
  • 26.
    題:
    大陸新合同法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一為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一為免除提供格式化合同一方當事人的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標準條款無效(第40條)。
  • 27.
    題:
    論大陸新合同法中合同的效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第一款所謂詐欺係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而言;又所謂脅迫是指,以將來要發生的損害或以直接加以損害相威脅,使對方產生恐懼的行為而言。
  • 28.
    題:
    淺談格式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除此以外,格式條款如果免除了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的主要義務,排除了對方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的,亦應無效。如果格式條款免除了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的主要義務,也就排除了對方當事人的主要權利,則使相對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達到,這種條款對於相對人來說,可稱為失權條款。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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